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17 15:39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览表

(第二十二批20215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X202104280072

霞峰公司(不确定是否这个公司但是老板是福建人)在沙垅村山上挖煤矸石,导致水土流失填埋了沙陇水库,山上石头裸露,乱砍伐树木,还采石拿去卖,运输车辆扬尘很大,运输过程中掉煤灰导致两边的庄稼变黑。

赣州市瑞金市

生态大气

4月29日,瑞金市现场调查核实。霞峰公司实为赣州市霞峰实业有限公司九堡镇沙垅砖瓦用(含碳)页岩矿,位于瑞金市九堡镇沙垅村。

1.该矿山自2018年5月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后,按整改要求落实了水保措施,目前复绿效果明显,达到了水土防治的效果,避免了水土流失至沙陇水库的现象。

2.该矿山在近几年的页岩资源开采(开采区域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内)过程中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产生了部分裸露石块。

3.该矿山于2020年4月办理使用林地面积4.8464公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经查,该矿山没有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

4.该矿区范围内,除赣州市霞峰实业有限公司外,有关部门于2020年审批同意瑞金市乐顺建材有限公司在该矿区设立机制砂生产项目(主要是利用历史上矿山开采产生的裸露废石经破碎生产机制砂和石料)。该项目生产的机制砂由于产量不高,仅销售给矿区内用于绿色矿山建设硬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有部分库存。

5.为防止村庄道路扬尘,该矿山购买了洒水车,在出场道路侧边修建了洗车池,对1500米进出口道路进行了硬化,1500米进出场道路安装喷淋设施,但因进出车辆较多,仍会产生扬尘对周边造成影响。

6.2020年12月15日,省生态环境厅驻赣南专员办到采矿现场督导时发现,其存在无序开采导致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反弹,2021年1月6日责令该矿山停产整改至今。

部分属实

督促该企业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要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确保绿色矿山如期验收,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促使规范开采,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生态环境不反弹。

阶段性办结

12

D2JX202104280056

集盛科技(从事稀土金属系列产品的分离、深加工)作业时排放刺激性气体(类似煤气味),开源矿业(开采稀土)作业时排放刺激性气体,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赣州市南康区

大气生态

赣州集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南康区龙华乡沙田塅村,为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企业;赣州市开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康区经济开发区龙华工业园,为含锡废料进行综合利用企业,无稀土开采项目现场检查发现,集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酸溶车间酸雾吸收塔连接口破裂,造成酸溶过程中部分酸气收集不完全;开源科技有限公司脱硫车间产生的硫渣未及时转运,造成刺激性气味无组织排放;4月29日第三方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有组织废气和厂区周边空气进行采样检测,数据均显示达标。

部分属实

责令上述2家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改正。

已办结

14

X2JX202104280056

举报人对X2JX202104110031回复不满,1.在阳台检测噪音时,企业机器未开启,且要求在工厂门口进行检测被拒绝,认为违反了《工业企业厂界噪排放标准》要求;2.依据《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包塘34号用途是二类居住住宅用地,不可开办工业,但目前是非住宅用途。《规划》指出本次河套老城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全部进行置换,河套老城区内不再保留工业用地。认为钢窗厂改制发生在25年前,与此事无关。

赣州市章贡区

噪音

章贡区现场调查核实。2021年4月28日,章贡区再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噪声监测规范对该区域厂界(钢窗厂已改制,本次监测以印刷厂车间为厂界)东、南、西、北面处1米处噪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经走访楼栋及周边其他居民,未感觉到明显生产噪音源。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生产车间原为赣州市钢窗厂的砖混结构厂房,厂房面积264.89㎡,原规划用途为非居住,赣州市钢窗厂改制后厂房转售给私人,但规划用途未改变。

部分属实

1.督促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严格在工作时段(上午8:00至12和下午14:30至1800)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扰民。

2.督促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加装密闭设施,加强操作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生产设备,更换产生噪大的机器,减少噪产生,防止噪扰民。

已办结

22

X2JX202104280057

章贡区宋城路、西河大桥、红旗大道、杨梅渡大桥等所在区域,经常闻到股臭味,时间在晚上10点以后,刮风的时候味道浓点,不刮风的时候臭味比较淡。虽然政府相关部门请第三方机构对可能排放了这种臭气的企业譬如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其他排放检查,最终也没有解决问题,仍然偶尔会闻到这种臭气。

赣州市章贡区

大气

群众反映的属实,目前,章贡区政府为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正按城市规划进度有序推进这两家企业的搬迁工作。搬迁工作组已进驻两家企业,对华劲纸业公司开展了测绘、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下步将积极督促企业加快核对确认前期测绘数据,复核后对企业资产进行初评已基本完成逸豪优美科公司老厂区房屋、土地、构筑物、设备等资产的测绘及初评现场踏勘工作,评估公司正在进行初评,搬迁项目新址已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进展顺利。

部分属实

1.督促企业持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督促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加大巡查频次,加强执法监督。

2.加大企业搬迁推进力度,确保尽快完成企业搬迁退出。

阶段性办结

24

X2JX202104280034

1、信丰小河镇政府拆除县政府2020年设置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提示牌,允许养猪商李某兵在二级保护区朝对坑建养猪场。
2、李某兵养猪场散养两百头黑猪,整条路上水源边上都是猪拉的大小粪便,整条朝对坑臭气熏天。
3、李某兵乱挖、乱砍、强卖朝对坑25.5亩松、杉、樟树,强挖黄香湾小组李某虎家茶山茶树林1.8亩、良田1.5分,用于建设养猪场道路。

赣州市信丰县

大气生态

反映的李某兵系小河镇新芫村麦芫里小组村民,在小河镇土庄村卫高小组朝对坑新租赁的土地范围内进行香猪养殖;反映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提示牌位于小江镇土庄村卫高小组桥头。经调查,小河镇土庄村有处饮用水水源地,名为小河镇黄香湾饮用水水源地,明确了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原来在信访人所述位置设立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提示牌,但在2021年4月,信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县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发现设立在土庄村卫高小组桥头的标识牌已超出水源地保护范围,属于整改问题之。4月18日,信丰生态环境局委派专人对土庄村卫高小组原桥头处的标识牌进行整改,并将其迁移至了合理位置。卫高小组朝对坑所在地块经镇自然资源所和林管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图斑精准比对,地块性质为荒草地,非基本农田,也非林地,不属于二级保护区。朝对坑属于可养区范围,且李某兵利用山谷进行香猪散养,属散养户。2018年李某兵与卫高小组村民签订了利用朝对坑土地用于种养的租赁合同,合同分别得到了16户在朝对坑拥有土地的村民亲自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后,李某兵从2018年底开始,在朝对坑散养少量香猪,三年来卫高小组村民直未提出质疑。该养殖场现有种猪12头、仔猪70头,建有简易栏舍1栋面积约120平方米。现场核查,李某兵采取散养模式,养殖场周边可以看见零星少量猪屎,养殖场距最近的居住区直线距离超过1000米,影响甚微,不存在整条朝对坑路上臭气熏天的现象。李某兵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对朝对坑地块进行施工,朝对坑小组地块属于80年代村民开荒后形成的土地,自农业税取消后,无人耕种,直荒芜至今,地块上有少量野生杂灌。李某兵在该地块开了条山路,并以6300元补偿了山路所涉合同外的地块所有人。

部分属实

步加强监管,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发生。

阶段性办结

41

D2JX202104280046

1、江西耀升钨业有限公司2004年在该村建尾矿库阻断了农田灌溉用水水源,导致水田无水耕种;

2、该公司废水处理(水渠)没做好,下雨时水位上涨造成部分水田内涝。举报人希望1、解决农田灌溉用水问题;2、对内涝水田进行填高复垦,使之达到水稻生长条件。

赣州市崇义县

生态

4月29日,崇义县现场调查核实。江西耀升钨业有限公司位于赣州市崇义县长龙镇葫芦村下陂水小组反映的尾矿库实为该公司茅坪钨钼矿2#尾矿库,2005年开始建设施工,2009年投入使用,依法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在建设尾矿库过程中,为解决下游农田灌溉和减少排水压力,在尾矿库终期高程库尾建设有小拦水坝将山坑水拦截,并在尾矿库北侧铺设排水钢管将山坑水引至尾矿库下游的新建蓄水池,再经蓄水池用管道将水引入农田灌溉水渠,但因后期群众建房等原因导致原水渠填埋堵塞,致使下游部分农田无水耕种。部分水田内涝问题是由于该区域地势低洼且排水不畅,暴雨期间会有积水产生形成内涝,并非该公司废水处理不到位排入其中而造成的。

部分属实

为解决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由企业出资,从蓄水池往下游重新铺设条约350米的灌溉管道,将水引至受旱农田的灌渠,确保农田灌溉用水。另外,耀升钨业还将出资协助农户对地势低洼的农田进行填高复垦,并浆砌田边护墙和加高水渠边墙,确保内涝水田达到耕作条件。

阶段性办结

74

D2JX202104280014

举报人对D2JX202104170078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反映,整改结果中已组织人员对偷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此条不属实,实际只是就地掩埋处理并未运走。

赣州市南康区

土壤

4月29日,南康区再次现场调查核实。经查,4月19日当地政府就组织人员和机械将东山街道窑边村下棚组生活垃圾清理装车,运至龙回垃圾填埋场,未发现就地掩埋处理并未运走的情况。

不属实

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和监管,防止偷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

98

X2JX202104280029

信丰铁石口镇及小江镇两个乡镇煤矸石矿山长期污染严重,到处浓烟滚滚、乌烟瘴气,还存在假环保工艺,欺上瞒下焚烧煤矸石。

赣州市信丰县

生态大气

信丰县现场调查核实。

1.信丰县铁石口镇及小江镇共有21家煤矸石矿山企业,均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林地审批手续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19家矿山企业取得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的两家为信丰县马芫背页岩制砖厂、信丰县马齐垇制砖页岩矿(信丰县马芫背页岩制砖厂家从办理采矿证后未开采;信丰县马齐垇制砖页岩矿正在办理中,但因停产整顿未批复)。根据信丰县有关整治要求,全部矿山企业已于2020年11月停产,经对21家矿山企业现场核实,目前均未复产。

2.信丰县共有6家煤矸石灰渣综合利用企业,分别为赣州胜矿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信丰县小江镇旺源页岩厂、赣州华昱矿业有限公司、信丰县创翔矿业有限公司、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述6家企业均未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其中有4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有2家企业正在生产,分别为: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的2家企业存在粉尘、废气不能有效收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基本属实

1.煤矸石矿山企业整改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信丰县砖瓦用页岩开采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同时结合《江西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正在编制方案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推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各矿山企业在完成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煤矸石烧结厂整改情况。对信丰鸿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煤矸石烧结厂进行了查封,并立案查处。同时,责令6家煤矸石烧结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通过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阶段性办结

103

X2JX202104280033

上蒲脐橙厂砍伐林木1200多亩,批少砍多,其中偷偷侵占他人土地,共计300余亩。宁都长胜镇其他村人郭某华在上蒲小组自留地砍伐后种上果树,涉及数人百多亩(林权证编号0362131071406MDY000060362131071406MDY0005.)。

赣州市宁都县

生态

4月29日,宁都县现场调查核实。

1.2018年3月,郭某华与长胜镇旱脑村上蒲组13户村民签订了为期30年的林地承包合同,准备开发果园种植脐橙。2018年12月,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脐橙开发。2019年11月,县林业局批准长胜镇旱脑村采伐马尾松167立方米、杉木21立方米,采伐面积127亩。2019年11月底至2019年12月,采伐林地面积567亩(其中:火烧迹地210亩),采伐后整地并种植脐橙面积497.2亩。

2.宁都县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19年下半年100亩以上基地脐橙开发计划的批复》,曹某生(与郭某华合伙人)在长胜镇旱脑村上蒲小组计划面积600亩,符合开发条件,同意按生态建园开发。其中反映的林权证编号0362131071406MDY00006,林地所有权人谢某生,面积66.1亩;林权证编号0362131071406MDY0005,林地使用权人谢某南,面积97.6亩两宗林地合计面积为163.7亩,属脐橙厂范围内,但未与郭某华签有林地承包合同;另外曹某生(与郭某华合伙人)与上蒲小组应某仟签有林地承包合同,面积107.2亩。目前,该两宗林地权属有争议,县自然资源局正在调处中。

3.现场发现审批采伐面积与实际采伐面积不符。

基本属实

1.对上蒲脐橙场砍伐林木情况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移送公安部门侦查。

阶段性办结

104

D2JX202104280009

梅江镇解放东路80号老崔夜宵店,卫生间废水直排至下水道(无化粪池),油烟经排气扇抽至下水道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晚上营业至凌晨5点,噪音扰民。

赣州市宁都县

噪音大气

宁都县现场调查核实。老崔夜宵店后门侧已建有化粪池,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能正常运行,但该夜宵店晚上会营业到凌晨3点,部分客人会要求到店门口用餐,会产生定噪音。

部分属实

4月29日,县城管局对老崔夜宵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4月30日,对店主崔某华处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已办结

109

D2JX202104280006

1、全南县公示的D2JX202104210013案件处理情况报告中第四点:2月份以来,我县天气持续干旱少雨,龙井坳原矿区下游鱼塘只有少量的水,鱼塘旁边的水沟水流量非常小,陂头镇政府工作人员通过采取截沟蓄水的方式于2021年3月2日在该下游鱼塘放了鳙鱼、鲤鱼和草鱼各1条,水沟放了草鱼2条,放养时鱼塘和水沟储水量较少(深度不超过30cm),可能因气温较高和水量较小等原因,造成放养的鱼相继死亡。举报人认为这个解释不合理,鱼死亡本质上是因为全南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造成的。
2、D2JX202104210013案件处理情况报告第三点中委托赣州生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全南县陂头镇稀土矿区(含龙井坳矿点)池中遗留的废水、废渣进行治理,废水治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稀土渣头转运至原龙南县南裕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举报人认为其鱼塘(6个鱼塘,约10-15亩)也受到了污染,但未进行治理修复。
3、D2JX202104080085调查核实情况中该矿点开采前周边种植约20亩脐橙,因管护不到位和黄龙病等原因于2016年荒芜不属实,举报人称黄龙病实际不存在,脐橙园受损本质是因为该公司污染水质造成的。

赣州市全南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稀土矿点位于星光村龙井下坳,该矿点于2008年底停产至今。

1.原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在龙井坳开采稀土期间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未直接排放在矿点下游的鱼塘中,因该公司当年开采稀土导致地表水量减少,无法为附近的鱼塘提供充足的水源,但可以从对面的公路边引水进行养殖,用水不受影响;

2.2011年4月全南县启动实施了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委托赣州生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全南县陂头镇稀土矿区(含龙井坳矿点)池中遗留的废水、废渣进行治理,废水治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排放;

3.经走访周边村民,龙井坳矿点周边种植约20亩的脐橙,其中位村民种植的脐橙树在2013年左右全部感染黄龙病,周边的脐橙树也存在感染的情况,加之长期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果树衰败。

部分属实

目前我县已聘请专业的废弃稀土矿山治理技术单位进行了现场勘查,正在编制治理方案,待通过专家评审后实施生态修复治理。

阶段性办结

117

D2JX202104280007

余西街牡丹苑小区内的河洞小厨餐饮店,排烟管道对着小区内过道(条小路),导致小区内油烟味较重,影响居民休息。

赣州市大余县

大气

4月30日,大余县现场调查核实。河洞小厨餐厅厨房共安装有2台油烟净化器,其烟气排口均设置在沿街面处;但厨房另安装有2台排气扇,连接管道沿墙面安装,排口面向小区内过道,该店烹饪时,存在烟气等经排气扇管道向小区内扩散问题,在定程度上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基本属实

县城管局2021年4月30日对河洞小厨餐厅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于2021年5月3日前对排气扇进行整改,接入油烟净化设施内或拆除排气扇及管道,消除油烟污染行为。截至5月2日,该餐馆已将临小区排气扇及管道拆除,问题整改到位。

已办结

118

D2JX202104280008

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挖山开路,破坏山林,造成水土流失;下雨天大量含沙雨水流入黄坑村养殖鱼塘,导致该村多家养殖户大量鲟鱼死亡。

赣州市龙南市

生态其他污染

龙南县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龙南市金塘新区宏业大厦4楼,于2017年3月成立,现负责建设杨村风电场项目;该项目林地占用已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完善,但上边坡因复绿效果不佳,还有部分山体裸露;经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鲟鱼死亡指2021年之前,龙南部分季节降雨量较强,当时杨村风电正在建设基础设施,修建施工道路,建设过程中需对山体进行开挖,造成泥土松动裸露,会造成定量的水土流失,导致该村多家养殖户鲟鱼死亡。2019年10月21日,龙南县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其中户任某亮达成致意见,并次性补偿54800元。

部分属实

责令龙南县鑫昌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对裸露山体2020年复绿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整改,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相关部门协商处理鲟鱼死亡的问题。

阶段性办结

124

D2JX202104280010

武当镇横岗村白沙小组有家江西永仁科技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噪污染,靠近公路边的排污口(下午五点钟的样子)偷排废水。严重破坏生态。

赣州市龙南市

大气噪音

4月28日,龙南市现场调查核实,江西永仁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江西永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微粉袋收尘器收集后返回生产线利用,但该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较为频繁,车辆出入时会产生少量扬尘。该企业噪来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立式辊磨机、微粉袋收尘器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该企业大门口靠近105国道处排放口有污水排放,主要为该项目的洒水车对厂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时产生的污水,以及车辆清洗时产生的冲洗污水。

基本属实

针对该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龙南生态环境局对江西永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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