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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决定书(赣市财购废字〔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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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财购
字〔20201

 

 

废标决定书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验研究中心

在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和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0-GZ-G001 品目二)政府采购活动中,代理机构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同时,投标企业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验研究中心提供了两份《承诺函》的前提下(页码第222页和第512页),评审专家评审时违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鉴于以上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的规定,鉴于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违反政策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和检测服务项目品目二作废标处理,重新采购。

 

 

                                 赣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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