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提高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特别是其待遇水平直接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直接影响老年生活的物质保障水平,直接关乎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有利于推动城乡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回应广大参保群众对老年基本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的期盼。
二、主要内容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元每人每月,即2025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95元上调10元至205元;7月1日中央提标后,由每人每月215元上调10元至225元。
三、其他要求
1.提标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统筹解决。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要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冲抵或替代其他补助资金。
2.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参保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各地自行制定的调标实施方案应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由市级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3.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抓好政策宣传落实,使政府惠民举措落实到位、深入人心。
解读机关: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许苏庭
咨询电话:0797-839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