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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政府投资校建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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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赣州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提高政府投资校建项目管理水平,推动专业人做专业事,让学校专心从事教学,促进教育领域廉政建设。根据市领导指示,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5月底,召开市直相关部门、学校和代建单位等代表座谈会,对文稿进行研究讨论,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中旬,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7月上旬,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咨询、造价、建筑)对《管理办法》进行论证,7月下旬,再次书面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赴赣州经开区调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11月上旬,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期间,《管理办法》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对标衔接,并吸纳借鉴省内外地市相关做法,确保《管理办法》符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六章三十一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政府投资校建项目以及代建制的定义,明确代建方式为全过程代建,实行“交钥匙”工程。

第二章为代建项目决策,包括代建项目的范围、代建单位的选取以及代建管理费用的计取等内容。

第三章为职责分工,对学校、代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要素保障部门等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为组织实施,对代建单位推进项目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包括加强对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在项目代建过程中的责任追究。

第六章为附则。

三、征求意见情况

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市发改委牵头先后3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学校和代建单位代表、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

解读机关:赣州市教育局

解读人:巫锦波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797-899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