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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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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全面对标深圳营商环境规则规制改革,构建闭环式、精细化招商项目服务管理体系,推动招商项目快落地、快投产、快见效,赣州市出台《赣州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服务管理办法》)。现将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破解以往项目洽谈无序竞争、服务碎片化、要素保障衔接不足、跟踪管理不闭环等问题,对标深圳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服务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决策科学、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机制,推动招商引资从“重签约、轻落地”向全流程服务管理转变,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贯穿信息收集筛选、洽谈对接、签约落地、建设实施、投产达效、提质升级、退出全阶段及配套服务管理活动。

(二)核心原则: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实行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强化市级统筹,避免区域无序竞争,优化资源配置。

三、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明确四级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格局:

1.《服务管理办法》市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统筹全市工作,搭建服务管理平台,建立“一图一谱一清单”和项目“四库”;

2.《服务管理办法》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辖区责任主体,负责项目推进、要素保障;

3.《服务管理办法》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办法》,负责项目全流程管理及考核评价;

4.《服务管理办法》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做好审批、政策兑现、监管等协同保障工作。

四、全生命周期核心服务管理举措

(一)信息收集与筛选:围绕“7510”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精准收集优质项目线索,多部门联合研判,杜绝“两高一低”项目;建立统一信息库,按项目规模分级、按产业链分类管理,10亿元以上项目市级备案,30亿元以上项目省级备案。

(二)对接洽谈:落实双向考察、尽职调查制度,核查项目真实情况;实行“首谈负责制”,建立跨区域流转机制,规范洽谈秩序,重大项目由市级统筹调度。

(三)签约与落地:项目签约前开展综合评审,规范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核心条款及“标准地”约束指标;签约后组建服务专班,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保障要素供给,刚性兑现相关政策。

(四)建设实施:规范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节点调度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支服务队伍”,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由市级专班重点跟进。

(五)投产达效:建立项目运行监测机制,跟踪达产目标,开展综合效益评价,协调解决企业运营难题。

(六)提质升级与退出: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对未履约、违法违规项目,依法依规推动转型升级或有序退出,盘活闲置资源。

五、服务管理评价与施行说明

1.《服务管理办法》评价机制:实行积分制动态评价,覆盖招商全环节,以量化考核倒逼服务提质;

2.《服务管理办法》施行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试行,期限2年,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服务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服务管理办法》为准。

六、政策亮点与意义

《服务管理办法》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实现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管理,破解区域无序竞争,依托数字化平台实现精细化服务管理,兼顾服务温度与监管力度,同时附赣州市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图规范招商全流程,为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解读单位:赣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解读人:许龙辉 投资服务科负责人;

咨询电话:0797-899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