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赣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高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消防安全多元共治格局、系统治理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打赢能力、加大消防工作支持保障力度,对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作出了科学、系统、具体的规定,为推进全市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现就《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整改工作要求,各地需出台推进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4月30日,李克坚市长在听取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汇报时,要求深刻吸取“4·29”辽宁辽阳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分析梳理制约消防救援工作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认真研究并“一揽子”加以解决。为深刻吸取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纵深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共建共享,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到2026年,全市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万人拥有消防人员数达到3.35,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升级率达到70%,16个县级消防训练基地建成投用。到2027年,消防救援力量匮乏、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逐步实现城乡消防救援服务均等化,消防事业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更加明晰。明确党政领导责任,将消防安全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原则,落实本行业领域、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推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严肃追究火灾责任,强化涉嫌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调查移送,健全县级以上政府火灾事故倒查机制。
(二)多元共治格局更加完善。充实市县综合监管力量,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作用,推进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基层消防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所—农村(社区)消防服务站”三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村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实名制登记和“叫应”机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范畴。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质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建立隐患移交协作办理机制,强化重大隐患屡教不改等典型违法案例的办理和曝光。
(三)重大风险治理更加精准。突出重点领域整治,研究部署重大节日活动期间以及旅游旺季、火灾多发季节的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区域风险治理,将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同步纳入各地区域规划,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对各地区域性火灾风险加强区域性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推广精准防范措施,因地制宜出台“短平快”整治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推广普及“一键报警”、简易喷淋设施等初期火灾预警处置装置。提升公众消防素质,将消防安全纳入各类教育及文化下乡活动,落实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性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持证上岗,发展多元化消防宣传队伍,确保年内全市培训不少于5万名“准消防员”。
(四)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建精建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立足辖区灾害特点,科学布局各类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无人机机巢高空先遣侦察系统,建立部门定期联席会商制度,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习。强化升级地方政府专职力量,启动实施政府专职消防队强能升级三年行动,逐步补齐力量缺额,按标准落实配齐各类车辆器材装备。发展壮大社会消防志愿力量,依法引导各类基层应急力量协助承担一定的抢险救灾职能,倡导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消防救援事业,构建多元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五)综合保障体系全面强化。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专项规划列入同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分阶段梯次推进建设14个县级训练基地及“3+N”模拟训练设施,加强城乡消防设施、水源、车道建设。强化消防救援经费保障,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适时修订经费保障办法,确保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落实消防救援职业保障,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和职业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转岗机制,进一步加强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工作。
解读单位:赣州市消防救援局
解读人:王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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