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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提升执法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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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赣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企业安静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入企执法检查、宣传宣讲、考察调研、帮扶服务活动,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让企业安静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赣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注重事前防范,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该局不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3年全市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2383件,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率达100%。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对于重大执法决定,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把关才能作出。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合法,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制度,建立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446项。2023年以来,全市共适用“四张清单”50余万起,减免处罚1亿余元。

  加强事中协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该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法制协调作用,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制定出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指导意见,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成立综合执法大队,以乡镇(街道)的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2023年我市8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全省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点。协调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推动行政执法单位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推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联合检查事项占比达99.39%2023年联合检查市场主体4539户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强化事后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该局从法院、检察院、执法部门、律所、新闻媒体等单位选取69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采取集中评查、交叉评查、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2023年以来,共评查执法案卷243宗,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90多个。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检查过多过频、趋利执法等问题。建立入企扫码备案评价制度,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须扫描二维码备案,检查后企业可扫描二维码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7788非公经济投诉热线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为企业和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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