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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赣市环责改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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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薛玉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362121********4437    

地址(住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梁屋巷34号           

2021年1月13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对章贡区水东镇马祖岩村进行“散乱污”排查中,发现位于章贡区水东镇马祖岩村一组刘炳生家柴火间和户外空地上堆放有废机油等疑似危险废物,地上洒有油渍和疑似油漆废渣。1月14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线索报送至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后,发现你个人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工作,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以上事实,有对你本人做的《调查询问笔录》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 款、第八十一 条第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 、第一百一十四 条第 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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