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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访问量: 4.6关于印发《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表》的通知.pdf 附件: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pdf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河长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201856,进一步明确2021年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现将《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见附件)报市河长办(电话:8996187,邮箱:gzhzbgs@163.com)

二、请各县(市、区)对照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十大主要任务协调牵头部门明确2021年具体的重点工作内容,并上报省河长制地理信息平台每月更新进展情况

三、请各县(市、区)河长办于412日前将印发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任务的文件河长办。

附件:赣州市落实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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