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文山路)排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润朗工程字〔2025〕1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市政府办《市中心城区口袋体育公园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纪要》〈记录摘要(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赋码和审批(核准、备案)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文山路)排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华伦咨询〔2025〕1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化解文明大道与文山路路段内涝风险,减少老城区城市内涝,改善居民生活品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文山路排水管网工程(项目代码:2502-360700-04-01-454634),并原则同意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文山路排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单位为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文山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赣坊出口区域。
三、项目主要进行文明大道与文山路交叉口积水点改造,包括拆除原有DN800-DN2000排水管道约482米,新建DN1200雨水管208米、DN1500雨水管264米、DN2000雨水管185米、DN2400雨水管470米,增设截污井(含智控闸门)。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290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8.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10万元,预备费为214.9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请在项目开工2个月内,及时将项目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库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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