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总结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坚持党委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制定了《赣州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具体职责及工作任务,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意见。扎实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实施,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管理。根据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有3件为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在局网站上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及时公示了行政处罚,在行政执法服务网公开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事项。制定了《赣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实施行政处罚的各项程序,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同时,我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工作,指导协助法制工作开展。将纪检监督电话、邮箱在执法文书中公布,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全市应急管理“1+5”工作机制中风险辨识和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治。累计辨识风险13.9万余处,均已分级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排查整治隐患9.15万条。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3064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570起。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反馈的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共166家。今年以来共实施了16个本部门的年度检查计划任务,共检查了名录库中的企业108家。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我局牵头完成了1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安全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保障法律顾问配备。与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支持配合行政复议机构、法院案件办理,今年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2起,提起诉讼2起,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今年我局参与的2起行政复议案件及1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未被相关部门予以撤销或者改判,另1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
3.加强“两法衔接”。严格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共有1件涉案相关责任人被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着力提升法治效能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系统认领操作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四统一。我局现有的三项政务服务事项已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件材料和办事流程。目前,我局现有的依申请事项除必要的身份证件以外,已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打造应急管理“第一等”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期”制度,原则上50天内不重复检查,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率先开展“说理式执法”,市应急管理局入选参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对重点监管企业组织专家免费上门服务。
(四)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1.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贯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市安委会联合南康区安委会在赣州市南康区举行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暨“安全生产万里行”授旗仪式。开展一系列既让群众喜闻乐见又突出工作实效的活动。
2.全面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我局精心组织“赣州应急”电视专题录制,自2019年9月27日起,市应急管理局与赣州广播电视台合作,在赣州电视台科教农业频道播出“赣州应急”电视专题节目,每周一期,每期5-8分钟。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发县(市、区)委书记谈安全生产,做法获得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的好评,被《应急管理报》版面头条报道。大力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上级组织、自主开展等方式,先后有64851人次参加;安委会成员通过专家辅导、会议学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后有11644人次参加;通过手机短信宣传,发送信息268378条。
3.加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结合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通过民主生活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管理相关方面法律法规。
(五)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 100%。截至目前,我局牵头调查的5起事故调查报告均已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畅通我局信访、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应急管理职责相关问题的渠道,全力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积极稳妥地为群众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信访件1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尽力疏导群众情绪,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录入有待完善,需进一步加强培训。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不断更新,执法办案人员录入系统熟练度存在欠缺,信息内容不够规范,导致录入的案卷信息存在很多问题,撤回记录较多,同一步骤反复进行,造成整个办案流程效率不够高。针对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录入问题,组织集中培训的次数还不够,对现存问题的交流和学习还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强化建设。
全局执法队伍中,基本都已取得行政执法证,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还有待推进。对执法队员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的相关培训还需进一步强化,需要增加组织学习的频率,增多交流经验的形式,增强执法的业务水平。
(三)普法宣传创新性仍有不足,需要进一步推进更新。
现因互联网短视频、直播热的现象以及疫情的影响因素,传统型线下现场宣传的普法方式已不能匹配现如今的普法需要,普法宣传形式需进一步创新。应依托互联网载体和融媒体中心,紧跟当下主流量宣传渠道,在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直播内容,实现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实施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的挖掘、培树、宣传,聚焦群众期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
(二)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行政裁决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紧密联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各业务科室,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
(三)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法制审查。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配合复议和诉讼机关对案件的审理,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裁判文书。
(三)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动诉源治理。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法治政府的统筹推进和投入力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持续加强政府督查工作。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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