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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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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加强广泛宣传学习,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提升法治能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工作更进一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治能力。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更加深入。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局务会重点学习内容,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落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邀请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专题讲座,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组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专业法制队伍。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坚持“谁服务谁普法”,聚焦“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2023年度“全国土地日”江西省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赣州举行,撰写《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解读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全力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承办了我局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开展“以案释法”,梳理印发2期共8个典型案件。二是全力规范行政执法。2023年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70宗,查处土地违法面积1240.5亩。完成91余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研究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四张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印发实施《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68份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完成市本级自然资源领域共计50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完成21件继续有效文件系统录入。

(三)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政务公开,全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已设置“4+4”专项和专题研究。我市兴国、宁都两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已完成省级专家评审并报部备案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已完成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首次登记通告和接边工作,已完成市本级自然资源的成果核实。赣深两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签署《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二是认真开展“清风正纪”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权力和内部管理事项的梳理优化,明确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主项59项(子项244),编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内部管理工作流程》(2023年版),规范内部管理事项58项。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0件,依申请公开194件。召开“赣州市中心城区2023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4场新闻发布会。四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11名非法开采稀土的涉黑涉恶组织及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上报双公示数据共163条,信用数据27条,荣誉信息5条,联合惩戒7个案例,上报不动产登记信息49173条,下发《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31份。五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定双随机联合抽查事项4项、调整为重点监管事项3项,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及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六是自觉落实监督机制。共办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件,办理政协提案51件,实现办结率100%、委员满意率100%。

二、特色亮点

(一)开展地方立法,助力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并于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开创了赣州市一年立法的先例。

(二)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行政风险防控能力。今年以来对土地和矿产执法领域无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政府权属调处办公室作为临时机构未取得权属调处的行政主体资格、国有土地使用权“非净地”出让不符合法定要求等多处法律风险点发出风险提醒函,取得较好的预防效果。

(三)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以“清风正纪”专项行动为契机,出台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执法过错追责倒逼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在行政执法、土地出让、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还存在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够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监督管理不够规范,程序把控不严,清理、废止、修订等不够及时。

(三)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效果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形成普法宣传合力。加强以案释法,及时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函、典型指导案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系统公职律师作用。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研究制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严格按照《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三)强化法制学习,前置“法治”关口,实现法治建设“治未病”。强化法制学习,及时学习自然资源领域新修订的各项法规政策,全面提升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降低违法风险。前置“法治”关口,把控法律风险,打好“预防针”,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出风险提示,有效规避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改革方案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坚持政治引领,聚焦“大局意识、系统观念、专业逻辑、底线思维、实干作风”的工作理念,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要求,着力强化法治队伍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廉洁高效执法形象。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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