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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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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照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举措和成效亮点

(一)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改我局于2019年承接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相关职责,为更好履行职责,组建成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科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充实人员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科。制订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未明确内部工作事项,下发了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租、转借公租房的强制执行内部程序》和《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强制执行内部程序》。

(二)积极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立法工作。根据《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我局牵头完成《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319日上报市政府审查,68日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针物业管理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的物业管理活动责任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利义务不清楚,法律关系不清晰等问题,《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今年重点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经多次调研和十余次修改讨论形成初稿930日向市司法局提交调研报告和法规案初稿。

(三)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力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局政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开有关执法信息,不存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二是结合我局新承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政处罚权,建立完善《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今年共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书8份,作出处罚决定三件并全部按照要求送市司法局备案。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沟通协调,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我局今年共向市城管局移交行政处罚案件线索72件,收到城管局反馈的移送案件办结函60多件。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协调解决疑难案件的函》要求,对原市建设局移交的9件行政处罚案件线索提出处理意见。

(四)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要求,又重新动态调整检查事项清单,共有监管事项35项,检查事项清单及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按要求全部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面开展有关工作,全年未出现超期亮“红灯”现象。

(五)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订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要求。分别对《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办法(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关于规范全市物业管理中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出台后按要求送市司法局备案。

(六)依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全年我局共收到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均依案由、相关要求和法定程序,及时认真做好答复答辩工作。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由分管领导副局长出庭应诉,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原告撤回诉讼申请,起到良好的效果。我局另收到两起行政复议申请,均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赣府发〔20183号)规定转送所在地政府办理。

(七)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20191-12月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许可并已办结的案卷开展自查自评,按要求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共评查许可案卷93卷。

(八)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申报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涉及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主要执法依据进行认真自查梳理,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同时,指导我局代管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申报工作。

(九)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2020315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推广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申报,并实现与住建部、省级系统数据共享。二是加强业务培训。424-25日,全市相关企业申报代办人员各工程建设项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批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共1100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三是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清单。根据省工改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赣工改办〔202014号)要求,在去年发布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再次对事项清单进行梳理,重新印发《赣州市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01030日,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联合下发《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等审批事项进行了简化,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对各类行政审批办理流程进行简化,推行各类审批事项“网上办”,实现审批全过程电子化流转。

(十)全面推进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201712月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电子化招投标以来,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实行招标人免费网上上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免费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网上电子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书面报告备案等,实现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电子化招投标的运用,使招投标工作实现了流程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对减少人为操作空间,更好实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有效防范恶意围标串标现象发生,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节约工程招投标交易成本等方面成效明显。出台了《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暂行办法》。

(十一)开展住建系统普法学法系列活动。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列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根据市法宣办安排,先后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制办等组织的农业法律法规、疫情防控之市场监督监管、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等9场专场“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三是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优秀作品的通知》要求,组织局系统参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先后上报参评书法作品3件、视频作品2件。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系统内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组会上多次学习民法典,并邀请了局法律顾问做专题辅导。举办“民法典对房屋征收工作带来的影响及对策”专题讲座,讲座由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泽军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地产领域的影响和建议。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专题讲座,邀请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工委专家委员周华斌授课,周华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物权、公共收益、物业服务合同等条款进行了重点介绍,同时,结合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物业服务工作中的应用。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十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风险防控工作,我局起草了《关于中心城区房地产领域涉稳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方案》,《解决国有土地商品房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并通过市府办印发。建立信访定期通报和领导包案等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截至10月份,我局共收各类信访件563件,已办结559件,4件正在调处之中。因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导致涉及住建领域的矛盾纠纷增多。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与中介、房屋质量、延期办证、保障房(直管公房)管理、物业管理、落实私房政策、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另外,收到市委网信办转办网络舆情14条、市委办《民生通道》转办件31件,现均已全部办结。通过努力,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十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时有效地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平安赣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市法办字〔2020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赣州市房地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立四个调解分中心,分别负责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住建领域劳资和质量方面的矛盾纠纷调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与市城管局的行政执法衔接还不畅、执法效率还不高。从今年反馈的案件办结函看,都是2019年以前移交的案件,且还有不少已移送的案件未执法到位,如今年移交的 70多件行政执法案件均未反馈结果。

二是信访维稳态势还较严峻,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由于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态势下滑,房建项目停工、房价波动、房屋滞销、住建企业及经租店铺的个体私营业主业务受挫等,导致我市住建领域特别是房地产领域不稳定因素增多,因房建项目工程质量、民工工资、延期交房、租金减免、物业纠纷等信访问题和网络舆情比较突出,赴市群访批次较多,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履职尽责,积极做好法制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务法制性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立废梳理及报送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围绕“两法衔接”,对行政复议和涉法诉讼案件,做好答复答辩工作,力争行政复议决定被上级维持、行政诉讼无败诉案件。

(二)做好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订我局工作计划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继续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着重抓好制度操作力、执行力,确保行政执法和信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政府办《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细则》等要求,做好我局的“三项制度”有关工作。

(四)做好立法工作。完善《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争取在2021年出台。

(五)做好普法工作任务。谋划好“八五”普法工作。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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