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赣州“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谋划,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谋划推动。印发《赣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出6个方面、21项年度工作任务并推动落实。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积极对标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抓紧编制《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
二是强化督察整改。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向我市反馈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方面的意见,推动完成7个问题整改。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督察,对定南县、全南县、龙南市进行实地督察,推动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单项候选项目各2个。南康区“法治赋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列入省委依法治省办单项候选项目,被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坚持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两级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全省率先启动施工图审查改革,取消低风险工程图审,一般工程实现自主图审;率先试行“豁免审批”改革,将首批12个过程性审批或备案事项纳入“豁免清单”;率先推出“全产业一链办”改革,为重点企业提供“一站式”定制服务。
二是狠抓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投资项目监管,严格政府投资计划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制度。加强政务服务质效监管,让群众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一事一评”。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及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专项行动,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政务小哥帮办中心”,为500多家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将90个高频事项纳入三省十一市“跨省通办”范围,企业开办实现“0.5天、零成本”。推行惠企政策“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兑现改革,建设“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兑现资金9000余万元。启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打通4个省级系统、8个市级系统,实现29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建成全省首个“数字政务指挥舱”,上线全省首个“不见面开标”系统。
(三)坚持依法决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和《赣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谋划未来五年立法项目,将《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16个项目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
二是落实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涉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文稿全面进行法律审核把关。2021年对市委、市政府有关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276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314条;对市直部门涉法事项审核把关145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281条。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制度,制发《赣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登记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规范性文件43件,并公布备案目录。完成民法典、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计划生育等5个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梳理相关规范性文件262件,废止108件,修订1件。
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优化调整法律顾问团,精心挑选5名市法律顾问团成员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22次,安排市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市委、市政府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82件。公职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23人次,为信访案件处理提供了法律指导和服务。
(四)坚持协调监督,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建立抽查事项清单10024项、检查人员名录库12239人、检查对象名录库306464个,开展随机抽查3662次,公示检查结果16656项,办理执法案件2934件,开展联合抽查712次,联合抽查比例达21.48%。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加强药品和疫苗监管,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平稳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全市全年保持无境外输入及相关关联性病例。
二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印发《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1071个。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和“安静生产期”制度,规定每月1—25日原则上不入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在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公布第一批228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市本级对40个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编号,新办、换发行政执法证件672件。分两期组织对市本级52宗、县(市、区)60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研究制定《赣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试行)》,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进“两法衔接”。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2件。
(五)坚持制约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期办结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250件、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提案303件,交办率、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并写入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等规划文件付诸实施。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聚焦民生、财政、国资国企、乡村振兴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等方面开展审计。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发挥检审双方优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全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万余条。市政府门户网站26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答复到位,答复率为10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群众各类诉求52.10万件,按期办结率达99.35%,群众满意率达97.17%;“问政赣州”平台共收到网友投诉咨询帖文44694件,办理回复44638件,办理回复率达99.87%。
(六)坚持多元渠道,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业自律管理,成立赣州市人民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全市4284个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调解案件31879件,调解成功30003件,成功率达94.1%。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全市受理行政调解案件40032件,调解成功35718件,调解成功率89%。
二是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印发《赣州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集中。在全省率先设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行政复议服务点”,推进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市本级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0件,办结163件,综合纠错率达59.51%。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81件,出庭应诉率达97.88%,居全省前列。
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建设“一网通”网上信访平台,我市网上信访经验做法在全国网上信访工作专题会上作交流发言。将法律服务覆盖信访全过程,全市律师参与接待和化解信访事项1059人次,化解疑难案件154件。建立“信访+司法”模式,试点打造“访诉调”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服务。
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依托矛盾纠纷云平台,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分流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我市2021年公众安全感等5项指数列全省第一,连续7届被授予“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称号、连续5届荣获“长安杯”荣誉。赣州在第三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上发言,向全国推介“红色治理”做法。
(七)坚持普治并举,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三大平台融合运用,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分别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3452人次、113077人次、128人次,法律服务满意率达99.9%,法律服务总量和实体服务平台数量均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40件。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扫黑除恶等普法讲座1471场次,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774场次、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1962场次、宪法学习宣传活动1582场次、《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126场次。《冬去·春来》获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优秀奖。拓展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3816名。总结“七五”普法经验,推荐并荣获全国先进单位4个、先进个人5名和全省先进单位34个、先进个人25名。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工作纵深开展。
三是推动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依法归集公共信用信息2.37亿条,其中双公示数据280万条,列全省第一。持续开展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和信用服务机构以及重点民生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办理405家企业533起行政处罚事项的信用修复。建设“信易+”守信激励市民信用服务平台,试运行“虔诚贷”。
二、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平衡,一些县(市、区)在审批力量配备、政务信息化投入等方面存在不足;数字政务基础薄弱,对接打通省级系统存在难度。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备案覆盖面不够全,制度刚性不够强。三是法治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还不相适应,法治专业人才欠缺,基层一线法治工作力量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提高站位,高位调度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进。2021年3月和8月,市委书记吴忠琼分别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不同会议、场合反复强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在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上专题听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坚持学法,提升法治能力。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委主要领导主持专题学习会,邀请中央党校教授韩春晖作学法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印发《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8部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中考法”制度,组织新提任的319名处级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三)强化考核,督促推动落实。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健全深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整体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报告的组成部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的评价要点,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实施。制定出台《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并抓好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省探索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异地通办”,构建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无差别”、“一体化”办事环境。三是进一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决策。四是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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