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市1个单位、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个单位、12名个人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部署,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印发《赣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六个方面、18项年度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察工作方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
三是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印发《赣州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查自评,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是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全省启动一级响应后,我市迅速推行政务服务“不见面”,利用12345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接听群众电话21万余个,满意率达96%。依托“赣服通”赣州分厅,率先上线疫情服务专区,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问诊、挂号就医服务,安排150余名专家开展线上问诊,访问量超20万人次,获得省委主要领导肯定。
二是全面助力复工复产。推出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后补、“网上办、不见面”等措施,为69家企业办理医用口罩、器械生产备案等事项,办理工程项目类事项2708件,完成企业复工复产备案196家。开展亿元消费券发放活动,拉动消费1.52亿元。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全省首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经验做法在全省性有关会议上推介。
三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所有县(市、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率先在全省开展全产业链放权改革,在7个县(区)设立全产业链审批服务专区,为首位产业发展提供全产业链审批服务。放权赋能支持开发区“三年倍增”,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0项含金量高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2020年市本级取消证明事项30项、保留8项、暂保留50项。
四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赣服通”赣州分厅运营管理,推出公共便民事项31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515项,全市注册用户数达540万,事项数、用户数、访问量均位居全省前列。健全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推进。
(三)紧扣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一是科学制订立法计划。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燃气和物业行业,保护珍贵历史建筑,将《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列入立法前期调研计划。《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已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二是有序推进立法项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创新立法方式,探索通过微信开展问卷调查,搜集、了解立法需求和所涉领域实际情况。扩大征求意见覆盖面,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和基层工作者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作用,通过召集市法律顾问团专题论证、到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立法项目相关规定的合法性进行充分研讨论证。
三是扎实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开展《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全方位了解立法项目的焦点问题及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制度设计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突显地方特色,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认真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20年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238件涉法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及重大事项全面进行法律审查把关,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109件,提出意见建议483条;对市本级与疫情防控相关的66件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
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等,对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96件、修改5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公示制度,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对4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进行了公示。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行政决策和相关涉法事项合法性审查。2020年,市法律顾问团参与96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审查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13次,参与防范化解风险57起,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25次。
(五)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2533项、自由裁量权事项1098项、检查计划1710项、检查任务1571项、检查结果15501项。推行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全市建立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1071家。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平台公示检查实施清单10283项、执法检查人员12939人、行政执法案件2383件。采取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是推动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积极作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0件,其中刑事立案侦查176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5件,法院判决13件。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审查公告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34个。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调研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0份。畅通监督渠道,聘请了3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举办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成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整合乡镇(街道)站所力量,设立综合执法大队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
(六)努力定纷止争,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持续提高。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1件,立案受理131件,办结151件(含2019年结余48件),其中纠错71件。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理,市本级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3件,纠错或调解结案12件,涉企案件纠错率达52.17%。
二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提升。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92.87%,位居全省前列,“三类案件”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府院联动”,印发《赣州市土地房屋征收“诉源治理”府院联系机制工作方案》,切实将行政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多调联动”持续加强。推进行政调解,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本级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全市设立人民调解组织4284个,实现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6258件,其中调解成功25223件,成功率达96%。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司法所“无人所”、“一人所”问题已全部解决,经验做法在《江西司法行政信息》刊发推广。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运用,全市318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数据清零,三大平台法律服务总量90172件,列全省第一;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99.93%,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建立市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及“中彩金”法律援助办案数量稳居全省第一。组织律师为468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约900场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00余条。
五是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普及。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主题活动1200余场次。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系列学习宣传活动26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40多万人次。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34.5万余名,其中骨干17.8万余名。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5个基地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6个村(社区)入选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比较薄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有的部门和地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大,重大决策不重视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行政执法不够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有差距,等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主动担责履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调度、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20年5月22日,时任市委书记李炳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文明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不同会议、场合反复强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8月,在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以更高标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11月,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就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职,并通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高位推动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由市委统一部署,对县(市、区)落实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强化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邀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小君在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中国民法典的时代性与若干新制度要点》专题讲座。市政府印发《202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学习社区矫正法等5部法律法规,推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持续提升。
四、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积极谋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是积极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打造1—2个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四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规范开展,确保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五是积极推进掌上办、一链办、智慧办、自助办、异地办等改革,实现更多事项跨省通办、异地可办。六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七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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