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委书记李炳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听取2018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部署2019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下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完善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是严格依法公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公开要求,2019年初,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专题报告我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赣南日报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法治能力建设。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2019年初印发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在市政府常务会上组织学习《水污染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在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题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推进营商环境的改善》的法治专题讲座。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和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法制机构能力建设。2019年,市司法局共举办8期“法治论坛”,以讲、学、评、议的方式,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督察考评机制。一是明确督察工作任务。下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督察任务,细化工作要求。二是强化专项督察和综合督察。先后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调研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等。三是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政府部门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综治考核等考核体系,有序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四最”发展环境
(一)全面推进机构改革。一是全面完成市级机构改革。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17个新组建和重新组建的机关部门均已印发“三定”方案,29个涉改部门已下发职责机构编制事项调整通知。二是同步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工作。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赣州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在全省机构改革总结大会上,我市作典型发言。
(二)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一是做好事项精简下放。市本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92项,取消实施、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为7项、7项和2项。二是推进事项标准化梳理。市本级和崇义县作为全省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全国一体化平台工作试点地区,梳理依申请事项2800余项、非依申请事项5500余项,为江西对接全国统一平台作出了赣州贡献,获省政务办通报嘉奖。三是推进“减证便民”服务。分四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取消调整证明材料283项,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1%。
(三)创新“互联网+”模式。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全省首个综合政务服务APP“赣州通”正式上线,并代表“数字赣州”参展“世界互联网大会”。截至2019年底,“赣州通”注册用户260.7万,居全省第一。试点全国企业开办“零见面”改革,建设全省首个企业开办的全程网上办理平台“赣州企业开办一窗办平台”。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落实监管清单制度,每月按时上报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三是组建“中介超市”。采取“互联网+实体入驻”的形式,实现中介服务收费、办理时限“双下降”。截至2019年底,共进驻各类中介服务机构1143家,完成各类中介服务项目2497宗。
(四)建设便民服务平台。一是实现“一站式”服务。高标准建设“市区合一”的两个中心,市本级和章贡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审批中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308个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二是开创“一链办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启动“一链办理”改革,市本级第一批推出五个“一链办理”事项。三是推进政务热线平台建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启用,提供7×24小时服务。截至2019年底,热线平台共接到群众诉求电话14417次,形成有效工单10943件,办结10571件,办结率97%。
(五)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一是实施“联合图审”。整合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统一出具审查结果。一般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不超过8个工作日。二是实施“竣工测验合一”。整合所有需要测绘验收的事项,开展联合测绘、联合验收。三是实施“标准地+承诺制”。将技术性审查转移至审批后办理,大幅压减项目前期审批时间。2019年6月,全省首宗“标准地+承诺制”宗地在赣州经开区成功挂牌出让。
(六)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考核指标,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相关部门配套出台21个领域的相关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二是推进信用基础工作。信用赣州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投入使用,保持常态化更新。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2019年,我市信用监测排名列全省第2名,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列32名,同比提升39名。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
(一)科学制定立法计划。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将《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列入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有序推进立法进程。一是坚持民主立法。每个立法项目都通过网上公布草案、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对群众关切、专业技术较强的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二是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准确聚焦问题所在,找准破解问题、化解矛盾、协调诉求、推动发展的思路方法。三是完成立法任务。2019年3月和6月,分别完成《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截至2019年底,《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
(三)及时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是清理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组织对我市在机构改革前通过的现行有效的3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开展清理修改,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发布施行。二是清理不符合现行开放政策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共302件组织开展排查清理,未发现与现行开放政策和《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加强法制审核。认真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2019年,经合法性审核把关的市政府涉法重要文件文稿157件、重大合同(协议)58件,市政府部门涉法事项25件,审核部门提出书面法律审核意见34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125条,向市直其他部门提出书面法律审核意见49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98条。
(二)完善制度建设。印发各级政府法治机构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规范指导全市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所有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举措、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协议(合同)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强化组织实施。督促执法单位行政检查时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落实公开公示。2019年,全市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抽查事项清单4309项,检查人员11418人,检查对象278608家,检查结果32278项,执法案件10530件。三是推进规范监管。积极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推送监管行为数据。探索在中小微企业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印发《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等五项规定,为各地各部门推行“三项制度”提供有力指导。二是强化调研督导。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行政执法单位调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工作有序推进。在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上,我市作典型发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持证上岗的执法人员共有2126名。二是强化备案监督。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问题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43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9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大幅提升。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9件,其中办结149件,纠错102件,纠错率68.46%,极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行政复议案件立案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2019年共召开复议听证会29次。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2019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36件。所有的应诉案件都依法及时提交答辩和证据材料,组织人员出庭应诉,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机关履行生效裁判工作的意见》,推动全市行政应诉工作,并定期通报、调度。2019年,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上一年的20%上升到90.1%,居全省第一。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足,比如,少数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存在以征求意见、会签或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的现象,有的单位存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指导纳入全省第三批试点范围的县(区)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三是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深化“最多跑一次”和“一链办理”改革。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提高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六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督察考评,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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