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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和门诊医保结算的通知》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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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和门诊医保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后,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协同发力,全市188个乡镇敬老院全面落实政策要求,政策执行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破解了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看病难、报销难、看好病难”的突出问题,具体执行效果评价如下:

一、政策执行成效

(一)医养签约全覆盖,“看病难”问题彻底缓解全市乡镇敬老院已全部与当地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医养签约合作,通过规范服务协议、完善院内医疗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构建了常态化医疗服务机制。各敬老院普遍开辟医养结合区,设置医务室、康复室等功能区域,配备慢性病药物、急救药箱及基础诊疗设备,医务人员通过全日坐诊、定期坐诊等方式上门服务,实现了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需求“院内解决”。如于都县通过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医养结合专区并配备专业医护人员,让老年人足不出院即可享受诊疗、体检监测等服务,医养结合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医保结算渠道畅通,“报销难”问题高效破解通过“纳入医保定点、便携结算服务、结算前移”三种模式,实现全市乡镇敬老院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具备条件的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未取得定点资质的通过安装智慧医保“村村通”刷脸支付终端、使用签约卫生院账号结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报销服务,避免了老年人往返奔波,同时解决了医保卡丢失或过期等困扰。如石城县为乡镇敬老院统一配备医保认证支付终端,实现看诊、开药、结算全流程院内完成,极大提升了报销便捷性。

(三)就医绿色通道贯通,“看好病”需求充分保障公办医疗机构为敬老院老年人开辟专属就医绿色通道,实现“直接入院治疗、分级转诊诊疗”无缝衔接,确保重症、急症老年人得到及时救治。通过财政兜底住院特困老年人剩余10%医疗费用及陪护照料费用,既减轻了老年人经济负担,又解决了护理员不足导致的陪护缺失问题。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监管,压实机构责任,规范诊疗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保障了医疗服务质量与基金安全。如宁都县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设立县人民医院分院,实现“院内诊疗—上级转诊”闭环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救治效果。

(四)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执行机制运转高效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捐赠、争取部门支持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难题,减轻了机构运行压力。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与跟踪问效,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推广等方式,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形成了“政策引领、部门协同、机构落实、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部分乡镇卫生院受设施设备水平、技术条件限制,加之医务人员配置不足,仅能提供小病诊治、慢性病开药等基础医疗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复杂疾病诊疗、高端康复护理等多样化需求,医疗服务内容丰富度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总体评价

《通知》的出台与执行精准对接了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政策措施务实管用、协同高效,实现了医养签约、医保结算、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显著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政策执行达到预期目标。下一步,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医养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政策执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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