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和门诊医保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后,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协同发力,全市188个乡镇敬老院全面落实政策要求,政策执行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破解了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看病难、报销难、看好病难”的突出问题,具体执行效果评价如下:
一、政策执行成效
(一)医养签约全覆盖,“看病难”问题彻底缓解。全市乡镇敬老院已全部与当地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医养签约合作,通过规范服务协议、完善院内医疗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构建了常态化医疗服务机制。各敬老院普遍开辟医养结合区,设置医务室、康复室等功能区域,配备慢性病药物、急救药箱及基础诊疗设备,医务人员通过全日坐诊、定期坐诊等方式上门服务,实现了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及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需求“院内解决”。如于都县通过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建成医养结合专区并配备专业医护人员,让老年人足不出院即可享受诊疗、体检监测等服务,医养结合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二)医保结算渠道畅通,“报销难”问题高效破解。通过“纳入医保定点、便携结算服务、结算前移”三种模式,实现全市乡镇敬老院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具备条件的敬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未取得定点资质的通过安装智慧医保“村村通”刷脸支付终端、使用签约卫生院账号结算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报销服务,避免了老年人往返奔波,同时解决了医保卡丢失或过期等困扰。如石城县为乡镇敬老院统一配备医保认证支付终端,实现看诊、开药、结算全流程院内完成,极大提升了报销便捷性。
(三)就医绿色通道贯通,“看好病”需求充分保障。公办医疗机构为敬老院老年人开辟专属就医绿色通道,实现“直接入院治疗、分级转诊诊疗”无缝衔接,确保重症、急症老年人得到及时救治。通过财政兜底住院特困老年人剩余10%医疗费用及陪护照料费用,既减轻了老年人经济负担,又解决了护理员不足导致的陪护缺失问题。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联合监管,压实机构责任,规范诊疗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保障了医疗服务质量与基金安全。如宁都县在县社会福利中心设立县人民医院分院,实现“院内诊疗—上级转诊”闭环服务,切实保障老年人救治效果。
(四)政策保障体系完善,执行机制运转高效。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捐赠、争取部门支持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难题,减轻了机构运行压力。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指导与跟踪问效,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通过业务培训、典型推广等方式,确保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形成了“政策引领、部门协同、机构落实、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部分乡镇卫生院受设施设备水平、技术条件限制,加之医务人员配置不足,仅能提供小病诊治、慢性病开药等基础医疗服务,难以满足老年人复杂疾病诊疗、高端康复护理等多样化需求,医疗服务内容丰富度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总体评价
本次《通知》政策执行严格对标医养签约服务规范、医保结算落地要求、就医绿色通道建设等既定执行标准,全市188个乡镇敬老院实现医养签约、医保直接结算、就医绿色通道三个100%全覆盖,政策各项执行标准均全面落地、落实到位;政策适用范围精准聚焦公办乡镇敬老院这一核心主体,精准匹配院内入住老年人“看病、报销、看好病”的核心需求,政策适用对象、服务场景的精准度较高,有效解决了公办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的痛点问题。整体来看,《通知》的出台与执行精准对接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政策措施务实管用、部门协同推进高效,全面达成政策制定的预期目标,显著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但从政策执行的深度和精准施策角度来看,仍存在配套服务能力与政策落地要求不匹配的问题,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设施、技术、人员配置水平,未能跟上政策覆盖后公办养老机构老年人日益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成为政策效能进一步释放的短板。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施策水平、巩固并扩大政策执行成效,提出以下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一是分层提升服务能力。针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开展养老机构医疗服务需求精准摸排,按“基础诊疗、康复护理、专科诊疗”分层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力,重点为服务敬老院的基层医疗机构配齐康复理疗、专科诊疗等必要设备。
二是建立长效支撑机制。建立卫健部门向乡镇敬老院定向派驻医护人员的机制,统筹医疗资源,安排专科医生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及敬老院坐诊、巡诊。开展基层医护人员养老服务专项培训,重点提升慢性病管理、老年康复、急症处置等专业能力,适配敬老院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是推动医养深度融合。搭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办养老机构三级医疗服务联动平台,实现诊疗信息、康复方案、转诊流程的互联互通;针对复杂疾病诊疗需求,建立“基层首诊、县级会诊、绿色转诊”的精准诊疗机制,由县级医院为敬老院老年人提供远程问诊、专科指导等服务,弥补基层医疗服务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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