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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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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新修订的《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修订背景、修订思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自《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服务区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并转为正式办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下以下几点

(一)落实上级新部署新要求。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围绕服务区高质量发展,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对服务区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修订工作是对标国家最新要求,确保我省管理政策与部省规范保持衔接一致的必然举措。

(二)适应监管职责新变化。修订后将明确省交通运输厅等各方权责,构建协同高效、权责清晰的监管体系。

(三)固化经验并健全长效机制。原试行办法有效期已届满。通过对三年试行期间积累的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将之固化为正式制度,是完善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治理体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长效管理的必要步骤。

二、修订主要思路

本次修订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一)优化体例结构,强化系统规范。将原办法四章结构调整为五章,单独设立“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与“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章节,使日常运营规范与服务评价体系逻辑更清晰、衔接更紧密,构建覆盖规划、建设、运营、监管、评价的全链条制度框架。

(二)细化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和细化行业指导监督、执法检查、投诉处理、属地管理等层级监管职责。同时,突出强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和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的直接责任,形成主体责任明确、行业监管有力、社会监督有效的责任体系。

(三)重构评价体系,引导提质增效。参照部相关要求,将原有的评价体系优化升级为科学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制度。通过设定分级指标、规范评定程序、实施动态管理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评价-反馈-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引导和激励服务区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四)聚焦服务提升,明确发展导向。在运营要求中,增加了推动数智化提升、推进适老化改造和“司机之家”建设、加快充电设施体系构建、探索“服务区+”融合发展等内容,体现了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推动服务区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导向。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是对原试行办法的全面优化与升级,《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运营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质量等级评定、附则。主要内容结构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和依据,明确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省厅、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及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等各方职责。同时规定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服务区的具体运营要求。

第三章运营服务基本要求:主要对服务区从规划建设到日常运营的全过程提出规范性要求,涵盖设施同步建设、服务标准执行、应急保障、信息化发展、投入机制及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确保服务区提供达标、稳定的基础服务。

第四章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优化了服务评价体系,通过规范评定标准、程序、等级划分及动态管理措施,引导和督促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用于明确办法的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及与原办法的效力衔接等程序性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791-8624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