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阶段性了解《优化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等情况,市自然资源局重点围绕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指示精神,紧扣省市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与企业实际需要,聚焦全面对标深圳规则规制的目标要求,赣州市通过借鉴深圳工业项目审批做法及广州市推进“百千万工程”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出台《优化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着力解决我市工业项目规划服务不够便捷高效问题。
二、政策执行成效
赣州市紧扣省市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与企业实际需求,聚焦土地供应、规划审批、核实发证等3大环节,在全省率先探索工业项目规划管理改革。
(一)精准供应土地,破解土地要素与项目实施难以匹配难题。
对市场需求或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主动提供多元化土地供应服务,实行“带项目”供地,将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产业监管协议纳入供地方案。根据实际需求实施“带方案”供地,在供地前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纳入供地方案,签订合同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实施“带方案”供地的,自愿选择“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实现快审快办。赣州市南康区已通过“带方案”供地新模式,成功供应赣州国际陆港单元LG2-C01-01-02地块等6宗工业用地,节省审批时间40天以上,其中5宗已实现“供地即拿证”,极大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项目启动速度。
(二)推行极简审批模式,破除审批流程冗余壁垒。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对不涉及危险品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工业项目,取消专家评审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对建设单位承诺符合相关要求的方案调整变更,采取“备案制”快速办理;消防、环保、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篇设计内容不再纳入报建文本,由企业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查。针对设施配套,同一建设单位或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取得相邻多块工业用地,允许集中设置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支持企业按实际需求配置停车位。
赣州市中心城区已有太窝单元TW-A13-02~03-4地块等22个工业项目按新规快速过审,审批时间普遍缩短30天以上。其中赣州市南康区东莞诺瓦纳高端家居等16个项目取消专家评审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环节,直接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赣州市赣县区康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采取“承诺+备案制”对原批复的建筑设计方案申请调整,从提交材料后仅用时7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变更;龙南市旺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2个项目通过精简报建文本内容,仅用16个自然日即核发方案批复(其中包括7个工作日的批前公示);支持存量工业用地扩大生产性用房,大余县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企业需求加层生产车间和新建仓库,无需补缴土地价款。
(三)优化规划核实和不动产办证服务,打通项目投产“最后一公里”。
支持分期分栋进行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实现“建成一栋、核实一栋、投产一栋”。豁免办理施工过程中局部优化调整的变更手续,直接办理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实行“验收即交证”,企业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时可同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赣州市已有27个项目享受分期核实和“验收即交证”政策红利,规划核实与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整体缩短2个月以上,有效解决“投产等证、融资等证”难题。2025年8月,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瑞森宏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建成的3#车间和研发楼申请单独规划核实,自申请之日起至核发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所需时长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6个自然日,推动企业实现当月投产,月产值达到千万元以上。
三、政策执行评价
《优化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以来,助力全市55个工业项目高效落地,审批时限平均缩短30个自然日以上,部分环节缩减超2个月,直接降低工业企业工程建设时间成本超40%,有效推动工业项目提质提速提效,助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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