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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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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信访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信字〔2025〕17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以及市级考察、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将市公安局信访处等6个单位列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曾祥燕等11人列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市公安局信访处、于都县委信访局、瑞金市委信访局、章贡区委信访局、寻乌县委信访局、会昌县委信访局

二、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曾祥燕 兴国县委信访局局长

钟传玉  全南县委信访局局长

张  林  宁都县委信访局局长

庄珍财  崇义县委信访局局长

廖  荣  龙南市南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肖素莲  安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立  上犹县营前镇政法委员

谢胜华  赣县区公安局茅店派出所副所长

兰云峰  石城县小松镇党委书记

谢雪斌  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综治办干事

钟文龙  南康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止。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7日前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赣州市委信访局、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赣州市委信访局 0797-8991093

          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797-8996366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3101室

邮政编码:341000

中共赣州市委信访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日


供稿部门:绩效科

编校:陈赟

审核:李党

监制:饶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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