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司党字〔2026〕19号
关于欧阳根华等8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
欧阳根华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谭忠敏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公证仲裁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宋学勤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虹妤同志任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文媛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双健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凤岗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洪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中海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蓉江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三级主任科员。
中共赣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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