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司党字〔2026〕18号
关于龙永星等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
龙永星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黄金岭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珉同志的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中共赣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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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
龙永星同志任赣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黄金岭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珉同志的赣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中共赣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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