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专项检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分局:
为加强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市局将组织开展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使用专项检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专项检验的主体
各县(市、区)除已获批(申请)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且从事赣南脐橙生产经营企业。
二、申请专项检验的企业数量
本次专项检验全市共检验50个批次,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局可报送2家企业申请专项检验,信丰、寻乌、安远等脐橙主产地的申请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至5家以内。
三、检验标准及样品
检验依据:《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GB/T 20355-2006)及原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36号公告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项目共计18项,包括感官指标2项,可溶性固形物、总酸、可食率、含糖量、维生素C、果汁率等理化指标6项,杀螟硫磷、喹硫磷、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等农药残留指标8项,铅、镉等污染物指标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