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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说明】《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年)》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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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采砂规划是河道采砂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规范河道采砂活动的基础。因《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2年)》已于2022年12月底到期,为有效衔接全市河道砂石开采工作,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应、稳定砂石市场,确保经济建设发展大局,亟需出台新一轮采砂规划。

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初我局开始筹备新一轮采砂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6月完成招标程序,确定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6-8月,经外业调查、资料收集及编写等工作,编制方完成了初步方案编制工作,形成了《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年)(初稿)》, 9月9日,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反馈意见对规范方案进行修改调整;10月24日,《规划》通过了技术专家评审。2022年11月上旬,经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多次讨论审定形成《赣州市赣江上游主要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5年)(报批稿)》。

二、主要内容

《规划》依据我市实情,遵循依法原则、科学原则、河道安全原则、协调原则科学规划原则,对我市近三年采砂进行了规划,以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应、稳定砂石市场。

基本情况部分。对我市河道情况、水文气象特水生态现状、河道整治工程现状及其他基础设施进行了分析和介绍。

采砂现状及形势。通过对我市经济形势分析,结合河道采砂现状、对当前河道采砂面临形势进行了阐述。

采砂规划成果。本轮规划6条河道涉及6个县(市、区)17个采砂区,可利用砂石储量为1995.5万m3,总控采量1834.9万m3,分年度控制开采量分别为744.5/545.2/545.2万m3(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控制采砂船(机具)数量58艘。设置赣县大埠拟调可采区,可利用砂石储量为65.8万m3,总控采量为60万 m3在有争议地段和砂石资源匮乏不具备开采条件的地段设置保留区,规划9个保留区,总长37.65km。

采砂影响评价。针对采砂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基础设施正常运用、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形成了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与管理。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对后期采砂实施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要求和措施,以保障全市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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