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6月10日,赣州市美丽赣州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在赣州组织召开了《美丽赣州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专家评审会(专家名单附后)。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与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关于《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规划纲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扎实落实江西省
第十五次党代会、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衔接落实“美丽江西”建设的相关要求,对于赣州市在美丽江西建设中先行先试,构建全国革命老区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
二、《规划纲要》立足赣州市情,在系统分析中长期美丽赣
州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重大机遇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了美丽赣州建设的战略目标、总体部署与重点任务。《规划纲要》统筹考虑了发展与保护、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等多方面关系,对中长期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三、《规划纲要》编制基础扎实、目标明确、数据详实、方法科学、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对赣州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科学引领作用,可作为美丽赣州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专家一致同意《规划纲要》通过评审,并建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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