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市编〔2021〕17号)文件规定,整合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市中小微企业综合办事处,组建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要承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的政策宣传、创业辅导、管理创新、人才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职能。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的政策宣传、创业辅导、管理创新、人才培训、合作交流等服务〔依据2021年4月3日市委编委《关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市编〔2021〕17号)〕。
(二)负责领导市本级中小企业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社会组织行业综合党组织的日常管理,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行业党建工作〔依据2022年11月30日市委编委办《关于调整市工信局内设机构职责的通知》(赣市编办〔2022〕79号)〕。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负责全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原大集体企业退休未参保人员服务;负责所属改制企业人员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内设处室8个,分别为:秘书科、政策服务科、创业创新科、行业发展服务科、联社服务科、企业服务科、财务科、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编制人数小计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8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20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5人,退休人数小计182人,遗属人数1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39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7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8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399.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6.8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4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9.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9.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3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7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0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0.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7.4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7万元,增加1.94%,主要原因为:本年办公费减少,但包含当年利村煤矿公用经费预算,使得整体相较于去年略有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业务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⑴项目概述:为更好地向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推动经济发展。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文件、单位职能,开展业务工作。
⑵立项依据: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文件、单位职能
⑶实施主体: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⑷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创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⑸实施周期:当年项目。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4年培训企业管理人员1590人次以上。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赣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安排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四)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五)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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