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人社发〔2020〕1号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参照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有关规定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可以参照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办法提前5年办理退休。
(二)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对由工勤岗位受聘到专业技术或者管理岗位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满10年且在所聘岗位退休的,可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
(三)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女性可以年满60周岁退休。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工作要求
(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条件。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題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有关特殊工种的规定,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原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于1958年至1998年期间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得跨行业参照执行。
(二)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最低工作年限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或曾经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岗位工作,所从事的工种在国家部颁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范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的。
(三)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
(四)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在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基础上提前5年办理退休。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由同级人社部门负责。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流程
(一)建立单位审核制度。
工作人员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应当在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前1个月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对个人档案记录真实性进行承诺。
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政策。要根据原始档案记录对本单位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中,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的工作经历一律不予认定,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提前退休的依据。
(二)建立双公示制度。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双公示制度,在申请单位公示的基础上,增加行政部门公示程序。
1.申办前公示。单位审核档案记录后,须对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情况在本单位工作场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事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该工种年限以及拟办理退休时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论须由申报单位负责人、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时应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2333”举报方式。
单位预审完毕,应将公示结论和能证明当事人从事该工种的原始档案和历史凭证等申请提前退休材料提交至单位主管部门。
2.审批前公示。在正式办理退休审批前,通过同级政府部门官网再公示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建立联合预审制度。人社行政部门每月1次召集社保经办机构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下个月拟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档案进行会审,会审无异议的,在同级政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待公示结束后,按规定为其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四、纪律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施范围,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材料报送不真实、审核工作不到位、审批程序不规范、突破实施范围、自行降低执行标准的将予以通报并要求整改;对放松审批环节管理,造成较多违规问题出现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
政策文件: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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