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城市规模、功能区区划结果及现行功能区噪声监测布点情况,赣州市已全部完成1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实现了中心城区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全覆盖。
赣州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由噪声监测子站、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两部分组成。噪声监测子站由全天候户外传声器、噪声采集分析单元、气象单元、声源自动识别单元等组成,可自动识别自然环境的典型声源,并联动摄像头追踪声源方向,确保噪声污染精准溯源;声环境质量管理平台实现各自动监测点位数据实时上传、智能统计、科学分析、自动预警,为全市声环境管控提供高效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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