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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召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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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新闻发布会主发布词

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全发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下面由我简要介绍赣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情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车辆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运输,船舶无证航行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推进有“高度”。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将“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列入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工作任务,市局主要领导多次调度部署,为专项执法行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支队印发了“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一体化推进道路运输执法“飓风”行动、公路路政执法“净路”行动、水路运输执法“破浪”行动、公路治超“织网”行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红线”行动。支队成立了“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支队所属各大队、治超站也参照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行动组织有力。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令而行、迅即落实,形成了步调一致、互通互助的工作格局。通过将“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纳入全系统工作大局通盘考虑,统筹运用全系统资源纵深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县两级联动、各业务条线高效协同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确保行动有“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执法“一盘棋”思想,会同地方公安交警、高速交警以及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七支队、八支队等单位,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勤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利用不停车检测、高速路网监控、4G视频实时监控、驾培学时打卡、电子考勤、公路路巡等信息化系统,精准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6000余起,有效执法稳居全省前列,以有力执法护航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道路运输执法掀起“飓风”。持续保持打击“黑车”非法营运高压态势,成立赣州交通运输执法“铁骑”车队,组建了中心城区应急联合执法队伍,全市成立5支交叉执法队伍,推进系统内异地交叉执法,对非法营运和驾培、维修、城市客运等违法行为展开凌厉攻势,累计查处道路运输违法案件2000余起,查处案件数量名列全省前茅。公路路域环境持续“净化”。强化辖区路政巡查,会同沿线当地政府及公路、交警等有关单位联合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清理非公路标志牌(条幅)3400余块,清除堆积物近600处,努力实现国省道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亮点突出,支队在全省会议上作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水路运输执法“破浪”前行。大力推进水路运输“打非治违”,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船舶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深化“僵尸船”清理整顿,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发现并督促拆解“僵尸船”9艘,基本实现了我市“僵尸船”动态清零。累计查处水路运输违法38起,比较往年实现了重大突破。治超“织网”密集有效。我们建设市级治超综合管理平台,按时完成了全市88个不停车检测点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普通公路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原则,创新推行了路面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信用治超“四位一体”治超模式,撒网式开展治超执法,累计卸载或转运货物5.13万吨,交警记分1万余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显“红线”威力。我们整合全市质监执法力量,探索“市级协调、县县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模式,全面压牢压实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交通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逐渐由“保姆式”监督向“警察式”执法转变。通过开展“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铁腕整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提高了行业治理水平,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

三是注重规范执法,确保执法有“温度”。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坚持“疏堵结合”,“管好”与“放活”并重,在严格监管执法的同时,始终把服务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广“说理式”执法,落实首违轻微免罚制度和企业“安静生产期”要求,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在全系统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实地走访企业400余家、走访从业人员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服务卡5000余份,复查复审案卷383卷,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70余次,不断把“热情服务”融入“有效执法”中,全力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

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开展“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提升工程、“赣交通·慧执法”科技执法提升工程、“三讲三访再服务”规范执法提升工程,坚定不移落实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和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在此,我也真诚希望各媒体朋友对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风采进行宣传报道,展示执法办案成效,扩大办案影响力,坚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口径

1.问: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官方公众号公布的典型案例可知,“非法营运”案件在所有查获的案件中占比最大。那么现行法律规定对“非法营运”是如何界定的?市交通运输局针对“非法营运”行为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处罚标准又是怎样的?(支队副支队长龙敏同志回答)

答:感谢您的提问。现行法律规定“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为深入推进赣州市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黑车”常态化执法工作,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以及道路运输执法“飓风”行动等一系列的专项打击查处行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打击效果。

具体措施有:1.摸清底数,建立“黑车”嫌疑车辆信息库。2.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打击合力和强大震撼力。3.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让“黑车”无法遁形。4.加强宣传,营造社会良好整治氛围。5.疏堵结合,积极引导“黑车”合法化经营。

自“飓风”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516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105辆次,组织联合执法3188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864起,查处其他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1000多起。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针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罚细则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非法营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修订后的《办法》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并实施,新《办法》第三十四条根据违法行为实施主体的不同做了细化并规定了相应的罚则,具体如下:

1.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2.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第2项、第3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依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即针对发生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上采用的是修改前的《办法》,反之亦然。

在这里我也呼吁正在或者即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相关主体,积极主动到市运输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和证件,以实现合法营运。最后,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创建“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优美出行环境。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2.问:近年来,公路路网日益发达,路域环境成为了一个无形的窗口,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执法支队在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支队公路路政执法科邹永兴同志回答)

答:好的。谢谢您对公路路域环境的关心关注。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全市普通公路路政执法“净路”行动,加强了普法宣传,规范了日常路政巡查,强化了工作协作,加强了公路路政执法,路域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年中工作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制度先行,协同发力。一是完善制度,支队制定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公路桥梁区域保护执法工作方案、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巡查制度、并会同市公路发展中心出台了《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协作,支队联合市公路发展中心,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协作机制:包括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值班值守、案件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联席会议等;三是联合整治,支队会同市路整办、市公路发展中心开展了全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联合整治,形成了横向合力。

2.宣传开路,执法护航。一是以宣传为引导,开展了“路政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手册两万余份,并通过电子标语、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二是以执法为抓手,加强路政执法,整治查处公路沿线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抛洒滴漏、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未经批准设置平交道口、涉路违法施工等行为;三是以国评促整改,将国评路线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在357、319、323、206等国道沿线开展了异地交叉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路违法行为。

2022年,支队所属各相关大队累计整治建筑和地面构筑物169处,清除非法种植物318处,整治违规摆摊设点713处,治理污染路面237起,查处未经批准设置平交道口109起,依法打击了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路安全畅通,打造了“畅安舒美”的公路路域环境。

回答完毕,谢谢!

3.问:近年来,水上旅游业迅猛发展,交通部门如何规范水路客运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支队水路运输执法科科长江英才同志回答)

答:谢谢您的提问。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我们高度关注全市水路运输市场健康、安全发展,我们通过开展“亮剑2022”系列执法行动之一水路运输“破浪行动”,净化了水运市场,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止船舶碰撞桥梁专项行动、救生衣平安工程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帮扶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系列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全市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在青山绿水、碧波荡漾中乘坐客船度假休闲,尽情享受幸福的美好时光。全市水上旅游业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我们执法支队积极梳了理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及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水上旅游客运审批和管理的通知》,《通知》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我们进行了及时的跟进,积极进行了政策帮扶,助推航运企业安全发展、规范发展,倾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在规范市场行为的同时,极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水路出行的安全。

新的一年,我支队将继续认真开展“亮剑2023”系列执法行动,全力维护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4.问:支队如何通过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开展安全治理?(支队副支队长刘梯清同志回答)

答:“红线”行动是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亮剑2022”系列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工作主线,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主要做法有:

一是亮明红线。结合我市交通建设领域现状,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亮明4大类27条红线,督促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检查。支队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管,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督导帮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依法严惩。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重点监管,对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严惩,对履职不到位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市通报和责任追究。

目前,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行动仍在持续开展,我们也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通过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不断实现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双提升。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5.问:近年来,超限超载车辆为逃避治超执法检查,通行时间由白天分散通行变为夜间集中通行,通行路线也由国省干线公路转为农村公路,请问如何从源头上管控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市治超办日常负责人李明铭同志回答)

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织网”行动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治超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根治。为巩固和拓展治超工作成果,不断推动治超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市将继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治理机制,由市治超办牵头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好治超工作,严格执行《赣州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问责办法》,以明责推动履责、以问责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对治超工作落后、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行业监管部门及失职、不正确履职的责任人一律严肃问责。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治超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督查“指挥棒”作用。治超先治本,源头是关键。源头治理始终是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深化货运源头单位网格化管理,再次梳理摸排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确保所有重点货源企业将出场称重检测设备数据接入省、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积极鼓励、引导一般货运源头企业也将设备数据接入省、市治超平台,实现源头治超科技化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同时,依托省、市治超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非现场+路面”治超执法模式,加强对不停车检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梳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车路线、时间、规律,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科技作用,提升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时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将有限执法力量投放到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治超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让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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