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20〕4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市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等标准并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予以公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予以采信其检验检测结论。公告有效期与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一致。
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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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赣交运输字〔2020〕4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我市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等标准并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予以公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予以采信其检验检测结论。公告有效期与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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