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会务、对外联络、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宣传、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的综合协调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体育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管理使用,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主办的大型体育竞赛的财务保障工作等。
(二)群众体育科
负责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的监督实施;研究和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农村、机关、社区、行业、少数民族、老年人和残疾人及其它社会体育的协调发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评审、呈报工作;拟定社会体育工作计划,指导社会性的体育竞赛及体育活动;搜集、整理、挖掘、推广全民健身的技术和方法等。
(三)竞技体育科
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和协调全市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制定颁发全市体育竞赛计划和规程,审批和指导全市体育竞赛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市场;推行体育竞赛改革;组织参加全省运动会;组织全市运动会和全市少儿体育比赛,承办省以上下达在我市举行的各项比赛;指导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审批少儿体校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事宜;指导和检查评估全市少儿体校、体育传统学校的业余训练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审批、审核等级裁判员和运动员;颁布全市各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管理和建设全市体育教练员、裁判员队伍;指导体育科研和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等。
(四)体育经济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制定的体育产业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市体育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体育广告、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体育市场管理,推动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育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负责机关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统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等。
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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