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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湖长+检察长”,携手督导共护河畅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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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赣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水平,推动河长湖长+检察长制全面落地见效,10月12日,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开展涉河突出问题整改现场监督检查。

针对赣县区田村镇牛蛙养殖污染问题和于都县罗坳镇三门村中铁十七局遗留的搅拌站管理房侵占河道4个问题,督导组采取现场察看、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详细听取了相关责任单位汇报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检察部门法律监督职能和水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同时,发挥水文部门技术支撑职能,围绕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协助河湖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充分展示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助力水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成效,为赣州河流水域生态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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