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3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添乡村产业振兴新动能,市农业农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赣州市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10号1105室;邮编:341000;邮箱:gzngbnyk@163.com;电话:0797-8391678。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赣州市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做大做强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3〕3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添乡村产业振兴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三农”工作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要求,以做大规模、做强企业、做优特色、做全链条为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创新驱动、联农带农,大力实施“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努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产业引领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产业根基。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一批全国有影响、带动力强的“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超130家、市级龙头企业超400家,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雁阵”;培育超1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5家、超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70家以上,培育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产业化重点联合体50家以上,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显著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企业队伍。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引进优势龙头企业,培育地方特色企业。依托脐橙、蔬菜、油茶等主导和特色产业优势,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头部企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招引一批加工能力强、辐射带动广、集群效应大的“链主型”加工龙头。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在赣州落户或新设立一级子公司。鼓励和引导现有农业企业兼并、重组、参股、联合,促进要素和资源整合,扩大生产规模,促进提档升级,培育一批年产值过亿的新龙头。加强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打造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市政府驻广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推进科技创新。引导龙头企业与行业领军科研院校、企业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以科研成果转化为导向,开展农业产业化科技研发创新,提升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赣南师范大学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富硒农业与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中心、绿萌智慧果园装备研究院、市赣南客家预制菜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的作用,加强在现代种业、现代设施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加工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强化赣南脐橙、大余鸭、信丰山地水牛、兴国灰鹅等地方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龙头企业100%建立研发机构,省级龙头企业80%以上有科技和人才培养支撑单位,新增10家以上省级龙头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赣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三)夯实发展基础。聚焦产地“最先一公里”,建设一批田头冷库,持续提高产地冷链仓储能力。持续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发达地区为目标区域,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冷链物流园作用,不断提高运营水平。争取顺丰到赣州建设冷链物流主干节点,着力降低农产品冷链物流成本。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的深度合作,引进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公司到赣州设立产地仓。建设一批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预制菜产业园,提升预制菜企业孵化能力。推广应用果蔬采后品质智能分级等一批实用型智慧种养数字技术,提升种养型龙头企业生产效率,稳定提升脐橙等农产品标准化水平。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环节开展数字化设备升级,引导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智能化、自动化的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力争到2025年,改造升级区域产销冷链集配中心10个,新建或改造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达到490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工信局〕
(四)打造产业集群。围绕脐橙、蔬菜、油茶、畜禽、稻米、白莲、茶叶等产业,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大力发展肉制品、果蔬、预制菜、富硒农产品等精深加工业,提升“大余南安板鸭”“崇义酸枣糕”“南康花生巴”“信丰萝卜脆”等特色加工产品,引导龙头企业新建、扩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鼓励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到大、加工层次由粗(初)向精(深)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力争到2025年,全市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6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
(五)提升品质品牌。以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为契机,引导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的农产品种养基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体系,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将食用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纳入全省农产品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和规范赣南脐橙赋码溯源体系建设,加大溯源系统和技术的培训、推广应用。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办好赣南脐橙博览会、赣南高山茶产销对接会等活动,不断提升赣南脐橙、赣南油茶、赣南高山茶等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启动赣南硒品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和商超合作,积极融入餐饮、超市连锁店供应链,争取百胜、海底捞、真功夫、季季红、沃尔玛、大润发、永辉等公司在赣州建设直采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35个,认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1300个,“赣鄱正品”企业品牌稳定在50家以上,认证“圳品”品牌6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
(六)推进联农带农。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组建合作紧密、要素共享、优势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一批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社会服务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出资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农民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设施等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利益分配方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创新推广蔬菜“七统一分”等发展模式,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和产出效率,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龙头企业联结带动农户超20万户,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8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强财税支持。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且年度增幅超过20%的省内龙头企业和省内年度实际投资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招商引资企业或重点技改企业,将省级对地方政府的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设备升级和标准制定。对注册在我市、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2亿元且年度增幅超过20%的龙头企业和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市级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按《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关于印发赣州市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72号)执行,不重复奖励。对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用地支持。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农业产业化用地空间布局。合理盘活存量以及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做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和预制菜产业园项目土地报批和供应,积极保障农业产业化项目及时落地。对于投资大且占用林地较多的“外引内培”龙头企业,依法依规解决林地用地指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三)加强金融支持。深入开展“映山红”行动,引导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准备上市的龙头企业开展精准辅导,落实上市“绿色”通道,推动企业股改、上市。积极指导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的企业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首发上市的企业申报省级奖励。继续执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外引内培”专项融资贷款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专班,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要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细化目标任务。市级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跟踪督促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度制定农业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培育的具体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每年底,各地要向市政府报告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情况。
(三)强化服务指导。将亿级以上龙头企业纳入市、县领导入企走访范围,切实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强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完善统计、监测、分析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开展政策宣讲,提供上门服务,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四)强化工作考核。市级建立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绩效考核机制,每年对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考核落后的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当年乡村振兴实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行动的重要内容,倒逼各地各有关部门比学赶超,努力在新一轮现代农业发展中,营造发展企业、培育龙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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