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度
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样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开展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及其检验相关的科研工作;推动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验机构的工作,对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医疗机构药品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2.机构情况:食药检中心(原药检所)成立于1966年。每年都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7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人,中级职称人员8人,初级职称人员1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过60%,从事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经验丰富,是一支具有较强专业素质的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76 人,其中在职人员 46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30 人;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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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9表 |
编制单位: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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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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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元 |
项 目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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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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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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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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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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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台、量、套 |
编制单位: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2020年度 |
公开10表 |
项 目 |
栏次 |
决算数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2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3 |
0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0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8 |
0 |
8.其他用车 |
9 |
2 |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10 |
0 |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11 |
0 |
注:本表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1946.65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529.85 万元,较2019年减少345.35 万元,下降39.46 %;本年收入合计1946.65 万元,较2019年增加165.22 万元,增长(下降)9.27 %,主要原因是:仪器设备采购增加,资本性支出506.13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56.85万元,共计662.9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43.23 万元,占99.83 %;其他收入3.43 万元,占0.17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2290.1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90.1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4.33万元,增长6.73 %,主要原因是:仪器设备采购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86.31 万元,较2019年减少343.54 万元,下降64.84 %,主要原因是:仪器设备采购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36.9万元,占40.9 %;项目支出1353.29 万元,占59.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01万元,决算数为 194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5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01万元,决算数为194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5 %,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及中央转移收入年初未列入预算,年终决算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4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29.14 万元,较2019年增加 128.86万元,增长18.4 %,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人员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8.45 万元,较2019年减少27.46万元,下降25.93 %,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5.89 万元,较2019年增加4.12 万元,增长 18.93 %,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补助开支。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减少175.59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性开支为0。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6万元,决算数为 4.38 万元,完成预算的26.3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2.49 万元,下降36.2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 万元,决算数为0.79 万元,完成预算的7.9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1.05 万元,下降57.0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人员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2 批,累计接待 20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54.3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4 万元,下降28.63%,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业务外出用车;年末业务用车保有 2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事业运行经费-公用支出 78.4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06万元,降低72.13%,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减少支出175.5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62.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64.8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3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76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检验车2辆。;单位价值20万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的二级项目:市本级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专项;省食品、药品、化妆品抽检专项补助和中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专项转移支付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69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25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了市本级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专项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本级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专项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0 万元,执行数为 1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非本级财政拨入的各项补助收入及银行存款利息。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休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四)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五)信息化建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六)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七)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器械事务: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化妆品事务:反映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一)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三)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支出: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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