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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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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6号建议

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谢洲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我市三孩补助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生育政策。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一是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531日起,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大大降低女职工生育三孩医疗负担。二是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333号),职工生育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100%,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元提高至1200元;职工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10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着力减轻参保职工生育负担。截至202312月底,全市城镇职工享受住院分娩3740人次,统筹基金报销1164万元;全市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8162人,领取生育津贴总金额16862万元。

二、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新生儿参保是全民参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提升新生儿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资助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4)和《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号)精神,20241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其中对在20241-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二是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新生儿监护人通过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赣服通-出生一件事专区一键办理出医学证明、出生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申领社保卡等手续,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部署,不断完善生育政策,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生育负担。扎实做好新生儿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动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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