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0382号提案的答复
市卫健委:
王小毛委员提出的《关于癌症患者基因检测相关事项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订完善的基因检测项目收费清单,形成省级医疗收费标准”的建议
根据2021年8月25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国家和省两级管理,市级层面无权限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目前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已有“高通量测序基因检测”“白血病融合基因检测”“人类肠癌SDC2基因甲基化检测”“单基因遗传病基因突变检查”等基因检测项目,医疗机构可按要求开展相关项目并规范收费,如现有项目不能满足收费需求,医疗机构可按要求进行新增或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申报。
二、关于将肿瘤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遗传性疾病防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药品目录保障方面。国家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为适应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的变化,已连续6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调整周期从过去8年大幅缩减至1年,累计将744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二是医疗服务项目保障方面。国家层面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临床需求、医疗技术发展、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等实际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共将4369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其中甲类3009项,乙类1360项,包含“电子耳蜗植入术”等项目。
肿瘤基因检测项目对于癌症靶向治疗有着重要作用,但基于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由于肿瘤基因检测项目临床应用时间较短、技术尚不很成熟以及价格费用较高等原因,肿瘤基因检测项目暂未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我局将积极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争取将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收费标准明确的肿瘤基因检测项目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三、推动基因检测试剂集采,降低检测成本
按照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统一部署,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医保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做到应采尽采。我市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目前已落地40批次药品耗材集采项目,将涵盖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等585种药品和34类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诊断试剂方面,积极参加了我省牵头开展的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肾功和心肌酶体外诊断试剂等联盟集采,积极跟进安徽体外诊断试剂联盟集采。您提到的推动基因检测试剂集采的建议很有意义,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上级要求,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把更多的医用耗材纳入集采范围,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确保全体参保人享受应有的医保权益。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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