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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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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邱志鹏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01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发改委

黄兴伟等3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赣州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组织有关科室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江西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医建〔20221、《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保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234等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主动与医疗机构对接、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若干举措》(赣市医保字〔202139号),全力支持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过争取,省医疗保障局同意对区域医疗中心引进重点发展的优势学科、优势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截至目前,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77项。其中,第一批新增269项,申报的34项项目走绿色通道获批,同时可同步享受省内其他中心新增235项;第二批通过初审308申报195项走绿色通道通过初审,同时可同步享受省内其他中心通过初审113项。在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方面我局已同意两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医学多学科专家会诊、超声结肠镜检查等33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和67张特需病房床位费价格备案。

二、在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适当倾斜。我局以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全方位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对于两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收治的危急重症患者和新技术治疗患者,按实际费用结算,总额已超过5000万元。目前,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已收治危急重症患者1362例,新技术治疗患者60例,经专家论证后予以按实际费用补助4844万元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已收治危急重症患者101例,新技术治疗患者41例,经专家论证后予以按实际费用补助461万元。同时,在结算权重系数方面,予以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发展考核(权重占比5%)满分奖励,预计增加医保结算资金约3000万元左右(南方医院赣州医院2500万元、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500万元)。

三、在医保支付结算报销中予以适当倾斜。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引进的医疗服务项目,在输出医院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积极向省局申请将其同步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积极按照省局有关政策,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对省域内符合统筹地区转诊转院规定的参保人员,转到区域医疗中心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统筹基金按参保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执行,不设先行支付比例或降低报销比例。支持区域医疗中心与省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对省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区域医疗中心就诊的,住院起付线可合并计算;由区域医疗中心转向省域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取消住院起付线。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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