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鹏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关于配套支持三孩政策的建议(第0182号)》收悉。关于“二、提高生育福利”中“出台支持辅助生殖的相关医保政策,助力‘难孕’家庭”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优化调整了相关医保政策,提升不孕不育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一是将符合条件的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将符合条件的产前检查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一个怀孕周期1000元限额报销。三是全市2023年起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辅助生殖药品、治疗费用超过600元部分,按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的对接汇报,争取更多医保政策支持,努力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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