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鹏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杨利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提出了一揽子改革举措,推动医保与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协同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定点管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2020年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0〕41号),具备门诊统筹定点条件的所有村卫生室经所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同)组织评估合格后,作为乡镇卫生院的门诊统筹便民服务窗口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4413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并实现医保刷卡结算,有效满足了农村居民就医需求。
二是支持村卫生室承接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报销权限。2019年我局出台了《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具备门诊统筹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经所在乡镇卫生院组织评估合格后,可承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政策报销权限,执行乡镇卫生院同等报销标准。
三是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2022年12月,赣州市智慧医保“村村通”项目上线,覆盖了全市4413个乡村卫生室,将876万城乡居民纳入了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智慧服务体系。“村村通”工程是全国第一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终端设备并同时实现人脸识别、手机扫码、支付结算的智慧医保“村村通”省级工程项目,不仅实现了乡村卫生室门诊结算管理和慢性病智能外呼管理,还为参保群众提供城乡居民参保情况查询、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等6项医保高频次查询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在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支持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卫生服务惠及广大农村群众贡献医保力量。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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