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鹏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卫健委:
丁于海委员提出的《关于发展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均衡布局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助力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下简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主动与医疗机构对接、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若干举措》(赣市医保字〔2021〕39号)、《关于建立市医疗保障工作会商机制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3〕9号)等文件,全力支持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过争取,省医疗保障局同意对区域医疗中心引进重点发展的优势学科、优势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截至目前,我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77项。其中,第一批新增269项,申报的34项走“绿色通道”获批,同时可同步享受省内其他中心新增235项;第二批通过初审308项,申报195项走“绿色通道”通过初审,同时可同步享受省内其他中心通过初审的113项。在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方面,我局已同意两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医学多学科专家会诊、超声结肠镜检查等33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和67张特需病房床位费价格备案。
(二)在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适当倾斜。我局以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示范点建设为契机,全方位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对于两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收治的危急重症患者和新技术治疗患者,按实际费用结算,总额已超过5000万元。目前,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已收治危急重症患者1362例,新技术治疗患者60例,经专家论证后予以按实际费用结算4844万元;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已收治危急重症患者101例,新技术治疗患者41例,经专家论证后予以按实际费用结算461万元。同时,在结算权重系数方面,予以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发展考核(权重占比5%)满分奖励,预计增加医保结算资金约3000万元左右(南方医院赣州医院2500万元、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500万元)。
(三)在医保支付结算报销中予以适当倾斜。区域医疗中心从输出医院引进的医疗服务项目,在输出医院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积极向省医保局申请将其同步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积极按照省医保局有关政策,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对省域内符合统筹地区转诊转院规定的参保人员,转到区域医疗中心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统筹基金按参保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执行,不设先行支付比例或降低报销比例。
二、多管齐下协助推进分级诊疗
(一)深入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试点。一方面,设置基层病种,实行盈亏导向引导。通过制定234个基层病种,不受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影响,实现“同病同价”,引导高等级医院把收治重心放到危急重症、疑难杂症上,从而促进分级诊疗。与2021年相比,2022年全市三级DIP试点医疗机构的基层病种住院人次减少1139人次、降幅6.3%,住院费用下降2108万元、降幅12.2%;二级DIP试点医疗机构的基层病种住院增加2925人次、增幅2.6%,住院费用下降44万元、降幅0.1%。另一方面,DIP付费支持医联体内部分工合作,双向转诊。手术在上级大医院进行,康复期病人回下级基层医院诊疗,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乡镇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科学确定各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政策。通过医保报销比例递减式、起付线递增式的基本医保政策有效引导城乡居民小病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推动“基层首诊”。例如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检查报销政策均只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实施,职工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按95%、92%、90%递减,住院起付线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按200元、500元、800元递增。
(三)支持互联网诊疗发展,缩小区域内服务能力差距。2020年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制定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赣医保字〔2020〕11号),制定了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互联网(远程)诊察和互联网(远程)会诊两大类共计4项,同时还将互联网(远程)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了互联网诊疗发展。
三、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降低群众医药费用
我市常态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促进了药品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净化了流通环境,实现了医保、医院、企业、患者多方共赢良好局面。2019年以来,我市通过分类、分层、分批推进集采工作,持续扩大集采覆盖范围,先后落地国家、省组织集采及省级联盟集采中选结果,共执行了24批集采,实现了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全覆盖,涵盖435种药品。患者使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大幅下降,最高降幅达98%,每年减负约11亿元,其中第七批国家集采对比集采前我省平均采购价格,平均降幅74.38%,最高降幅98.44%,覆盖了肿瘤、肝炎等多个治疗领域,患者受益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大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让改革红利持续惠及更多基层就医人群。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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