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鹏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商务局:
《赣州市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52号)》收悉。关于“3.稳定家政服务人员从业队伍”中“还应解决家政服务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家政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而提升其医疗保障水平。《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赣市人社发〔2022〕2号)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无户籍地限制的规定。对确立劳动关系的,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鼓励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引导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与家政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确立了劳动关系的家政服务人员,随单位(家政公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无固定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年度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灵活就业参保的,缴费90天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