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邱志鹏 赣市医保人大字〔2023〕4号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兰溅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账药物目录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召集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研究,综合各方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每年缴费基数不能搞一刀切,应当参照本地区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动态调整筹资水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18年的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2023年的61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350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据悉,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制定权限不在市一级,市级执行国家、省规定的缴费标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反映这方面问题,推动医保筹资机制更加科学完善。
二、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的建议
全市医保系统高度重视医保政策宣传,在每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间、各项新政策出台落地期间,持续运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依托电视电台、政务新媒体、政务网站、党报党刊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医保知晓率,全市医保系统依托市县乡村四级经办代办点、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点、江西“智慧医保村村通”工程等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载体,加大对农村群众的宣传力度,同时发动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基层,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易拉宝等近百万册,上门入户、召开座谈会百余次,不断提高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影响力。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基层宣传为重点,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为载体,以上门入户、面对面宣传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三、关于“增加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药品目录。多增加一些家庭常用药或者常见病药品的报销”的建议
近年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稳步拓展。国家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共有618个药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纳入目录的药品总数达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892种。新增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中,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病药品有310个,肿瘤用药有93个,大量家庭常用药被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国家、省级层面在牢牢把握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制度定位前提下,积极探索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开展药品目录调整。目前,医保报销目录制定权限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市级层面无权限。2023年3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任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肖燕,0797--808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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