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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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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推进三代试管婴儿阻断技术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生育保障问题,为适应三孩政策,20218月,我局于转发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按规定政策、及时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为保障生育健康宝宝,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赣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发20195)和《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发20194),为全市职工一个怀孕周期报销1000元以内的检查费用,同时为计划生育相关手术给予适当报销,城乡居民生育检查(B超、彩超等)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为生育健康宝宝提供有力保障。

但是,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900元左右。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保基本”,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江西省未将试管婴儿技术阻断遗传缺陷医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目录的制定和调整权限在省局,所以目前在我市还无法将该项目纳入医保政策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要求,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争取制定更多有助于生育健康宝宝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生育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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