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全市全民医保已基本实现,连续两年参保率超过100%。为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医保待遇,更方便报销医疗费用,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解决:一是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医保发〔2019〕4号)精神,农村居民转移进城,可以通过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在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日间手术执行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标准,普通门诊、中医门诊、门诊特殊检查执行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二是市内转院全放开,2021年,我局放开了市内转院权限,农村人口在全市范围内住院,不需再办理转院登记备案,实现一站式结算,并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就地参保更方便,根据赣州市人社局等10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赣市人社发〔2022〕2号)精神,农村转移进城务工人员,有稳定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没有稳定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农村转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根据居住证可以在当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农村转移人口的医保问题,通过进一步保障其待遇,优化办事流程,增加他们基本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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