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医保人大字〔2022〕2号
〔 A1 〕
〔同意对外公开〕
尊敬的曾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生殖辅助治疗进行补助并逐步纳入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支付范围。在诊疗项目方面,立足“保基本”的定位,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2年2月,北京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7号),该文件将门诊治疗中常见的宫腔内人工授精术、胚胎移植术、精子优选处理等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其中包含“胚胎单基因病诊断”“染色体疾病的植入前胚胎遗传学检测”“囊胚/卵裂球/极体活检术”3项三代试管婴儿技术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保障公民在患病时的基本医疗需求。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撑能力影响,医疗保障还要坚持保障基本,实行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保障水平。在此之前,国家没有过任何针对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项目,北京市这次医保支付的探索,将成为辅助生殖领域里程碑,带领辅助生殖服务从“无医可保”迈入“医保支付”时代,缓解不孕不育家庭支付压力。
2022年3月8日,我局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将孕妇“分娩镇痛”有关医疗服务项目由“自费”调整为医保“甲类”,参保产妇在具备开展“分娩镇痛”资质和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直接持医保卡刷卡结算,报销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费用,增强了孕产妇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我局专门转发《关于做好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由于我省目前受经济发展制约,暂未将试管婴儿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市级层面没有调整医保报销目录的权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深入研究完善辅助生殖相关政策,借鉴北京市相关做法,切实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充分保障育龄妇女的生育保障权益。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医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