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在赣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基层慢性病患者拿药难问题及对策建议》(第13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基层慢性病患者拿药难一定程度上存在,医疗保障是一个世界难题,针对门诊慢性病管理的实际问题,我局一直探索并逐步完善相关政策。
一、通过实施门诊统筹与门诊慢性病报销制度实施解决广大群众门诊用药问题。2020年,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改变了原来门诊药品费用从家庭个人账户支出报销方式。这种方式不足之处是将基金化整为零,分散到每个参保人头上,但其额度又不大、每个年度只有100元左右,真正需要门诊用药的群众得不到用药保障。我市实施门诊统筹后,也就是将原有家庭个人账户的金额全部纳入门诊统筹账户,同时从医保基金拿出部分额度也纳入门诊统筹账户,通过这一措施,城乡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报销达到65%,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最大限度提高了群众门诊用药的保障力度。门诊统筹与门诊慢性病报销制度并行实施,目前我省统一确定的门诊慢性病已有30种,慢性病群众保障水平在逐步提高。
二、通过加强全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规范管理和推进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保障我市参保群众慢性病用药的正常供应和报销待遇。我局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基层定点机构要配齐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常见慢性病基本药物,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均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截至目前,赣州市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认定门诊特殊慢性病928462例,前5名的病种有:高血压323968例,占比34.89%;糖尿病134101例,占比14.44%;精神病42464例,占比4.57%;恶性肿瘤58494例,占比6.3%;冠心病52402例,占比5.64%。2021年全市门诊慢性病共结算412.58万人次,门诊总费用12.91亿元,次均费用312.94元,医保报销总金额9.10亿元,平均报销比例70.49%。
同时,我局还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的通知》,其中具备门诊统筹定点条件的村卫生室(含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作为门诊统筹便民服务窗口,统一纳入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承接赣州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筹(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政策报销权限,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购药。
三、通过常态化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满足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今年国家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74个目录外药品,其中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用药20余种。至此,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仅高血压,糖尿病、乙肝等慢性病用药已达百余种,能够满足群众基本用药的需求。为了方便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我局已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申请了我省药品采购平台的采购账号,确保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品采购平台及时自主采购。同时,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自2019年以来,我市先后落地13个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涵盖224个药品,药品平均降幅62%,最高降幅98%,预计每年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8.40亿元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
我局将按照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的建议,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个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探索更细更实的门诊慢性病用药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建成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的起付线为6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设置为:一级及以下60%、二级55%、三级50%;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
二是继续常态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我市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以慢性病、常见病为重点,常态化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集采覆盖面,到2022年底,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合计数在我市达到350个以上,基本满足广大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用药供应保障。协助卫健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医疗机构按临床需要采购药品,把集采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院绩效、院长年薪制考核指标,优化基本药物考核指标,激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多配备集采基药。同时,协调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基层医疗机构集采用药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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