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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8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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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傅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新秩序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出台医保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龙头带动作用,助力分级诊疗。为扎实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我局制定了《关于支持赣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若干举措》。一是支持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实行“两个确保”。确保医保政策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收治危重疑难病人,确保医保政策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和优势学科发展。二是DIP按病种付费结算医院权重系数方面给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学科发展(权重占比5%)满分奖励,危重疑难病症采用单列方式结算,每年增加医保结算资金超千万元三是将第一批、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资金约500万奖励给南方医院赣州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主要用于医务人员绩效发放。四是以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为契机,对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申报的新增价格项目,属于技术输出医院已在注册地正式开展的,在省医疗保障部门出具明确意见之前,可准许其作为临时性价格项目,促进患者及时获得更具有临床价值和成本效益的医疗服务。

二、实施DIP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分工合作双向转诊,构建新型利益共同体。一是区域总额预算,紧密型医联体组团挣工分。全市一个医保区域资金总额,每个病种一个分值,医联体组团治病挣工分,促使医疗机构加强成本管理。二是设置基层病种,正向利益引导。选定234个基层病种在三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同分值同费用,三级医院减少基层病种亏损,少收治轻病人,开展新技术,提高自身诊疗水平,多收治重病人,减少外流,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一级基层医院诊疗为主,危急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高水平医院诊疗。三是分工合作,双向转诊。在紧密型医联体内部,手术在上级大医院进行,康复期病人回下级基层医院诊疗,在医联体内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三、推行“一统筹六统一”举措,推进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助力优化乡村医生执业环境。一是实施医保门诊统筹,对基层医疗机构加大支持力度。202011日,赣州实施新的医保门诊费用统筹政策,对乡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政策实施后,乡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便民服务窗口,乡镇卫生院同纳入门诊统筹一次可以收取一般诊疗费标准14/次,其中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13元,个人支付1元,实现开诊有收入,助推基层首诊,充分体现了基层医生诊疗服务价值,对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推进医保一体化管理,为乡村医疗服务提供体系保障。出台《关于推进全市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提出“六个统一”举措,通过“统一定点管理、统一报销政策、统一集采管理、统一医保结算、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基金监管”,健全乡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一体化管理机制,优化基层医生执业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统一部署,深入推行DIP病种付费国家试点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等工作,全面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分工合作双向转诊,引导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开展新技术项目,促进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实现分级诊疗格局,促进医保管理与医疗机构管理“相向而行”,减少医保基金浪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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