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医保办字〔2020〕13号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赣州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组、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2020年赣州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2020年赣州市“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常态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0〕12号),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近年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二)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打击欺诈骗保、医保扶贫、参保缴费、门诊特殊慢性病、异地就医、大病保险以及特殊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限定支付等政策规定;
(三)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
三、宣传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5月20日。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前做好宣传工作准备,包括制作、收集整理、印制打击欺诈骗保纸质及电子版宣传资料,准备培训课件、统一举报投诉渠道等。
(二)活动开展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妥善组织开展适宜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
四、主要任务
(一)线上宣传
1.组织观看“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专题宣传片;分发、组织学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案例汇编》。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宣传报道组
2.制作“打击欺诈骗保云上小课堂”,以文字加动漫宣传片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分期发布,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知识。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宣传报道组
3.制作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电子版),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发布。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宣传报道组、局机关有关科室、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4.曝光近年度全市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推广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热线;宣传举报奖励事例。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宣传报道组、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5.编制信用体系建设知识要点、宣传册(电子版),通过各类学习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
配合单位:宣传报道组
6.大力宣传医疗保障政策(电子版),通过各类学习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
牵头单位:宣传报道组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二)线下宣传
7.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进医院”“进药店”“进乡村”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定点医药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医院及药店醒目位置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深入未脱贫贫困村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有关科室组、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8.举办“医疗保障信用大讲堂”。组织开展医疗保障试点医疗机构信用知识培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转为“线上讲堂”。
牵头单位:基金监管科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集中宣传安全有序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大力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等政策规定,深入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和流程,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与医保扶贫相结合,与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相结合,丰富集中宣传的内容与方式,要积极动员社会监督员参与宣传工作,坚决防止为了宣传而宣传、“作秀式”宣传,有效形成全社会打击欺诈骗保的共识与合力。
(三)认真总结提炼。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积累经验。请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包括主要成效、特色做法、存在不足等)、集中宣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宣传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联系人:陈婴英
电话:8083782
电子邮箱:gzybjh@163.com
附件:“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打击欺诈骗保
填报单位 ( 盖章 ): |
维护基金安全” |
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日 期: |
活动开 展情况
统筹区 |
动漫宣传片 (播放点个数) |
宣传折页(分发数) |
举报有奖 “广告” (播放和张贴数〉 |
宣传标语(张贴数) |
政策宣讲(场次) |
特色做法 (简明扼要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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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印发
印发数:35份 核稿人:朱 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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