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特殊岗位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面试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0人(详见附件1)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招聘岗位体检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二、入闱考生的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市直事业单位体检时间初定2023年3月26日,考生应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803室领取体检通知书,不能在此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可申请缓检一次,并将缓检申请书(附件2)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00前发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604378747@qq.com),申请缓检人员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申请体检,逾期未领取通知书又未发送缓检申请及发送缓检申请未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县(市、区)招聘岗位体检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先组织考察。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放弃聘用资格、考生作弊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进行递补。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原则上应在2023年3月24日前完成。
附件:
1.赣州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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