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对拟升级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体制改革科,联系电话:0797-8169066
1.设置单位(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法人代表:王茂源;
身份证号码:362426********843X
2.拟升级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综合医院;
3.拟升级医疗机构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4.拟升级医疗机构选址:赣州经开区工业路西侧、客家大道南侧;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300(5)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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